寧夏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原主任委員周舒被控受賄1700萬

法律 刑法 社會 新京報 2018-12-13

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機關黨組成員周舒涉嫌受賄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周舒受賄1700餘萬元。

固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舒利用其擔任自治區交通廳廳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及工程款支付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先後65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737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周舒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的證據,被告人周舒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周舒對部分事實和證據提出異議。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定罪、量刑及適用法律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周舒進行了最後陳述。法庭宣佈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康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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