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968萬元!柳州市工人醫院原院長助理戴盛明出庭受審

柳州 南寧 廣西 刑法 南國早報 2019-05-12

被控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68萬元用於炒股等個人開支,5月10日上午,柳州市工人醫院原院長助理、醫學檢驗科主任戴盛明涉嫌受賄罪在魚峰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被控受賄968萬元!柳州市工人醫院原院長助理戴盛明出庭受審

庭審現場。

據悉,戴盛明今年51歲,具有博士文化程度,曾任柳州市工人醫院工會主席、院長助理、醫技系統主任、醫學檢驗科主任等職務。去年6月21日,其因涉嫌違法犯罪,被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次日,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紀問題,並在之後的留置過程中,陸續交代了市監察委員會尚未掌握的一些犯罪事實。隨後,他退贓968萬元到市監察委員會,並檢舉揭發了其他人的犯罪事實。

庭上,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戴盛明在任柳州市工人醫院院長助理、醫技系統主任、醫學檢驗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相關醫藥公司謀取利益。公訴機關指控戴盛明具體的受賄行為總共有5項,涉及5家醫藥公司,共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968萬元,這些錢均被其用於炒股等個人使用。

起訴書顯示,戴盛明收受的968萬元中,有670萬元來自南寧市某醫療設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葉某。在2009年至2018年期間,戴盛明利用職務便利,為該公司謀取利益。另外,累計給戴盛明送錢超過100萬元的還有南寧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理樑某和廣西南寧某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理李某。其中,樑某先後共計送了102萬元;李某先後共計送了140萬元。

此外,2016年1月,戴盛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柳州市工人醫院採購南寧市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代理的設備時,為該公司提供幫助,收受了該公司銷售代表曾某給予的30萬元現金。而在2013年至2018年期間,他還利用職務之便為南寧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受該公司總經理陳某給予的26萬元現金。

被控受賄968萬元!柳州市工人醫院原院長助理戴盛明出庭受審

被告人戴盛明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表示,戴盛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面對上述指控,被告人戴盛明沒有異議。量刑方面,公訴機關建議根據被告人戴盛明的犯罪情節、悔罪認罪態度等對其判處1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庭審最後,戴盛明表示認罪,並作了相應的悔罪陳述,請求法院對其從輕判處。

庭審結束後,待合議庭評議後,該案將擇日宣判。

編輯丨黃秀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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