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檢發佈│武進人民醫院原骨科主任王生解受賄案一審宣判

法律 政法 社會 常州武進檢察 2017-04-04

被告人王生解因受賄罪被武進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2017年3月14日,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生解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生解在擔任武進人民醫院骨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醫療器械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送錢財,共計價值人民幣35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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