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侯鳳岐涉嫌受賄等罪案提起公訴

法律 侯鳳岐 刑法 政法 內蒙古檢察 2017-04-28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侯鳳岐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2017年4月21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對烏海市委原書記侯鳳岐(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通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侯鳳岐利用先後擔任原巴彥淖爾盟杭錦後旗旗長、巴彥淖爾盟副盟長、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委書記、巴彥淖爾市副市長、烏海市委副書記、市長、烏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2500餘萬元、13萬歐元、29萬美元;被告人侯鳳岐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中人民幣2500餘萬元、58萬歐元、1.8萬美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侯鳳岐涉嫌受賄等罪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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