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再瘦身!長治清理規範5項中介服務事項

法律 投資 減肥 美體 黃河新聞網長治頻道 2017-07-16

近日,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國務院第三批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對涉及長治市的5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對應進行清理規範,不再作為政府部門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行政審批再瘦身!長治清理規範5項中介服務事項

(網絡配圖)

此次長治市清理規範的5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分別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文件編制、臺灣居民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複印件公證、氣瓶充裝單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鑑定評審、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考核、金屬冶金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等內容。

自2000年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長治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落實“減、簡、監”,“減”即減少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簡”即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監”就是加強監督,打造陽光政府,重新梳理政府各部門職能,對行政審批項目經過多輪調整和清理,努力做到凡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審批項目不再保留;凡是能下放到區、縣(市)的審批權限,市直部門不再審批,最大程度把行政審批項目降到精簡、科學、合理的水平。

經過多年努力,長治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實效。一是積極對應落實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以來,長治市對應上級承接行政許可74 項,取消113 項、下放57項,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類別。現市本級共保留行政許可大項共計234項(小項336項,含垂管部門)。二是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長治市嚴格標準,對應落實國務院和國務院審改辦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事項37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清理規範後清單保留13個部門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48項。(來源:長治日報 記者 孔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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