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不批 怎麼辦?律師教你怎麼逃離公司!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不批准辭職?】這要看具體情形。關於勞動者辭職的問題,如果是辭職“申請書”,那就視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的請求,既然是協商,另一方當然...
直接劃重點:
1、臺灣公司在公司註冊地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律師授權委託書》的公證,明確說明在大陸地區法院訴訟使用。
2、臺灣地區法院公證處製作完公證書後,正本提供給臺灣公司,副本函寄臺灣海基會。
3、臺灣公司將公證書正本提供給大陸律師。
4、臺灣海基會經過認證後將公證書副本轉寄大陸省一級公證員協會。
5、大陸律師攜公證書正本、律師證正本等材料至相關公證員協會辦理轉遞手續。
附:“北京市公證協會收到臺灣公證書副本”業務指南
1、請在首頁的涉臺公證查詢欄中輸入您的公證書號碼。如果搜索出的公證書登記項中有您所需要辦理的內容,請及時與我會聯繫。
2、當事人到協會辦理相關轉遞手續時,需提供當事人身份證件(如當事人為律師需提供律師證;如當事人是臺胞需提供臺胞證)原件、複印件(如當事人為法人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公證書正本原件;委託書;並清楚知道轉遞文書的使用部門(全稱,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使用目的。
3、我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後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4、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60號首鋼國際大廈4層415室。
投訴電話:59943102、59943101 涉臺公證書轉遞諮詢電話:5994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