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法天:我最恨的就是造謠誹謗

法律 方舟子 刑法 神探亨特張 新聞 吳法天的說法 2018-11-28

洪律師:最近我看網上有新聞,說小崔要刑事自訴你,我也看到你寫的文章了,但還是有一些流言蜚語,你不想再說點兒什麼嗎?

吳法天:這些年來,我一直都是謠言的受害者,可是法律有時候拿那些惡意造謠者沒有辦法。因為說真話,得罪了很多人,於是在網上就有很多負面消息,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啊。

洪律師:我看到最多的一條,說你在錢雲會事件中,說該案是交通肇事罪,所以被公知們認定為是“五毛”。這事都過去八年了,還有人提,到底是怎麼回事?

吳法天:我最恨的就是造謠誹謗

吳法天:2010年底,浙江樂清發生錢雲會案,很多公知造謠說是當地政府謀殺,煞有介事地編造,說幾個特警把錢雲會抬到馬路上,讓工程車碾壓致死。我當時憑藉自己的專業,寫了一篇點擊量很高的《錢雲會案的證據分析》,通過現場剎車痕等一系列證據認定該案是交通肇事,不是謀殺,獲得很多理性網友的點贊。可是,不甘謠言被揭穿的某些公知繼續編造謠言,說我收了當地警方200萬,故意掩蓋真相。後來警方認定該案確實是交通肇事,法院公開審理,也判定是交通肇事,最有力的證據是錢雲會自己戴的一隻錄像手錶,恰好記錄了案發整個過程。即便鐵證如山,那些人還是造謠說視頻是假的,硬是陰謀論地認為錢雲會是被謀殺的。該案是微博上意見陣營的一個分水嶺,我從此被無端扣上一個“五毛”的帽子。凡是結論與官方一致的,就是五毛,意思是拿錢發帖的。可我就是出於一個獨立學者的良知啊,事實也證明我的專業判斷是對的,難道非要不顧證據、違背事實迎合那些造謠者嗎?我做不到。我當時說過一句話:“證據已經足夠有力,何必再用謠言攻擊?”

洪律師:你跟陳有西在該案中意見不合,但為什麼在你們倆一頓飯後,有人說你吃飯錄音呢?這裡有什麼誤會?

吳法天:他在吃飯時,私下是贊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當時在場的還有財新記者王某、公盟許某等人。可是,公開場合,他作為錢雲會的代理人,又不敢說這是交通肇事,怕得罪公知。於是我就道出那天飯局的觀點,他矢口否認。我就打電話求證了在場的幾位朋友,都證實他說過。於是我故意在微博上說我打了求證電話,有電話錄音證實我沒有撒謊。結果,他話鋒轉而指責我飯局錄音。這謠言就是這麼來的。我覺得以後這種轉身就不認賬的事真該錄音,而且還要錄像呢。我實在不懂,講真話就那麼難嗎?

洪律師:網上盛傳你曾經約架五嶽散人和四川女記者,這事兒怎麼解釋?看起來你也不像是會打架的人啊……

吳法天:我從未約過架,這一點必須澄清。五嶽散人那次是我在網上說到某案他作為汙點證人,這也是事實,結果他惱羞成怒帶著木刀來找我,我並未與其正面發生衝突。後來微博負責人老沉報警,那些人就散了。這個事件當時刷了屏,以訛傳訛,後來在獲得金馬獎的電影《神探亨特張》中還有這一橋段。我學法律的,怎麼可能會去約架呢?四川女記者那次更是莫名其妙,明明是她在我微博裡就公共事件的不同意見對我辱罵一個月,然後約公開場合辯論,我只身赴約,地點選在朝陽公園南門,結果到了現場,對方一群人開始大打出手。這些都有視頻記錄,那位女記者被治安拘留。這麼對錯、是非明確的事,也變成了某些人對我進行汙名化的理由。甚至有人移花接木,說我毆打一位罵毛主席的老人。

吳法天:我最恨的就是造謠誹謗

洪律師:那個事有視頻啊,無數的現場證人,怎麼還能顛倒黑白?我也看了你寫的澄清文章,說得非常清楚。甚至當時方舟子也是站在你這邊,譴責公知流氓化的。只是我不清楚,為何後來他開始反過來針對你呢?

吳法天:眾所周知,因為韓寒事件,我在他出國期間轉發了一篇倒韓派寫的鐵證文章,《長江日報》記者未經採訪直接把我寫成了倒韓旗手,於是方舟子認為我摘桃子,奪取倒韓勝利果實,一個勁地辱罵我“吳大旗”、“吳五千”,此事也導致很多方舟子的粉絲離開方舟子陣營,轉而支持我。我支持方舟子打假,但他氣量太小,容不得人,遺憾。以後,凡是我的事情,他逢吳必黑。他身在美國,我又起訴不了他。

洪律師:網上有人編造你的桃色新聞,說幾年前有個張某某跟你有瓜葛,涉及四十萬債務什麼的,不過我也看了你寫的澄清,對方沒有一點證據,你最後勝訴了。這案件有嗎?

吳法天:這是我被黑得最慘的一次,對方是一個債務人,有借款協議,也有證人,但一直賴賬,我是代理人,可以去查當時的海淀法院的判決書。案件我們贏了,但強制執行不到錢,因為她早就把錢都轉移了,潑汙水只是其訴訟策略。此事經多方調查,證明我是無辜的,可是散佈出去的謠言,刪不掉了。我也去海淀公安報過案,希望對她刑事追究,沒立案。實事求是講,我跟此人從未有過任何除了經濟往來外的任何瓜葛,清清白白,學校調查結論也是如此,法院調查也是如此。如果我跟她有私下聯繫,怎麼拿不出一條短信,一個微信,一個錄音,一張照片,乃至她在法庭上對自己造過的謠也矢口否認?判她敗訴也不上訴?《讓子彈飛》裡,有人惡意誣陷六子“吃了兩碗米粉只給了一碗的錢”,導致六子切腹自證清白。我當時遇到的就是這種圈套,贏了訴訟,卻挽不回被人造謠中傷的結果。

洪律師:那這個張某某呢?不要為其債務和謠言負責嗎?

吳法天:訴訟後就消失了。至今她仍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單裡,執行編號是2015海執字第16397號,你可以去查。執行法官也根本就找不到她,所有賬戶都沒錢。

吳法天:我最恨的就是造謠誹謗

洪律師:你後來還起訴過一個叫吳虹飛的人是嗎?我看告的是名譽侵權,也贏了,執行了嗎?

吳法天:我可能在吳虹飛揚言炸建委被拘留這件事上寫的評論文章讓她不爽,她在微博上藉故辱罵我,證據確鑿,被法院判賠6340元,2016年1月21日在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她至今未按照判決書要求公開道歉,一直撒潑耍賴。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連做人的起碼底線都沒有了。

吳法天:我最恨的就是造謠誹謗

洪律師:我記得你尊崇的信條是“讓守法者不再孤單,讓違法者心有畏懼”,這些事情下來,你有沒有對法治很失望?

吳法天:我是一個法治理想主義者,但又總想著怎麼通過現實通過個案去推動法治,即使遭遇挫折也不放棄初心。我總期待有生之年能實現法治,那我們這代人也是欣慰的。我翻譯過一本書,叫《讓證據說話》,也寫過一本書,叫《用證據說話》,這代表我的一種態度。證據是法治的基石,如果我們都學會用證據說話,即使觀點不同也理性辯論,怎麼會有網上這些亂象?造謠者,不用付出代價,是法治的悲哀。

洪律師:據說你現在除了教學科研,做兼職律師,還在業餘開發網絡取證產品,成立了電子存證、取證、公證企業?

吳法天:是的,我們馬上推出一款免費app,叫“全民取證”,不管你身在何處,發現有網絡上的造謠誹謗,都可以通過我們的客戶端一鍵取證,互聯網法院也完全採納這種證據,訴訟成本大大降低。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也出臺了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司法解釋,對我們的產品是一個利好和東風。比如,昨天某明星就委託我們取證有關名譽侵權的證據,我們一分鐘就搞定了,幾乎不用成本,與傳統的公證證據具有同等效力,後面的訴訟,基本上就是走個流程。

洪律師:這確實解決了互聯網世界的一個痛點,我看好你們企業,有沒有融資的計劃,我也想參與一下。

吳法天:已經完成發起輪、天使輪,下個月進入A輪了,估計會有頂級股權投資基金領投,到時候看新聞吧。我的理想是,還網絡社會一個清朗有序,有法治的虛擬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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