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法院:事故猛於虎 執行暖人心

法律 交通 法制 社會 陝西法制網 陝西法制網 2017-09-20

2017年9月14日,韓城法院執行二庭執結一起長達15年的交通事故案件,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11.6萬元的執行款。

1997年,孟某購買了一輛麵包車用於運營。1999年,魏某搭乘孟某的麵包車,在行駛途中翻入溝底,造成魏某受傷。經潼關縣人民法院判決,孟某賠償魏某161863.94元。判決生效後,孟某未能履行義務,因其戶籍在韓城市,潼關縣人民法院委託韓城法院執行。2002年韓城法院立案件後,經查,被執行人孟某無財產可供執行,該院依職權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6年,申請執行人魏某到該院申請恢復執行。車小江庭長在接到案件後,立即開展各項執行工作,仍沒有查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僅調查得知魏某一直四處打工,沒有固定收入,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但是車小江庭長一直沒有停止對被執行人進行“四查”的工作,2017年終於在金融機構查到,孟某有工資收入,隨機對魏某除生活保障以外的工資採取了凍結措施。

近日,孟某找到車小江庭長,稱自己一直東躲西藏,不敢到法院來,害怕法院拘留、判刑,這次真是走投無路,自己僅有的退休工資也讓法院凍結了,生活實在困難,法院的凍結讓其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為此,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道明利害,同時多次給申請人做工作,緩和對立情緒。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取得申請執行人諒解,申請執行人同意在執行款項上做出讓步,被執行人也想各種辦法多方籌措一次性將賠償款11.6萬元履行完畢,一件 “馬拉松”式的執行案件得以成功執結,既樹立了司法權威,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王亞鋒 趙磊 文/趙添添)編輯:王夢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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