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法院執行威懾讓“老賴”不再心存僥倖

法律 法制 社會 法制報濮陽 2017-04-11

平安河南網濮陽訊(記者張峰利 通訊員王太寧)近日,濮陽縣法院通過採取限制濮陽某化工廠的法定代表人陳某出境,迫使其主動履行了判決義務,得以快速執結此起糾紛案件。

據介紹,2016年8月,濮陽某火炬公司按照當地一家化工廠的要求為其製作火炬,該公司將全部火炬製作完成後,對方卻遲遲不支付價款。火炬公司遂將化工廠訴至濮陽縣法院,經法院判決化工廠敗訴後,仍不履行判決。2016年12月,火炬公司遂向該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馬上向銀行、房產、土地、車管等部門查詢,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效的財產線索。於是通過媒體曝光,將被執行人的拒執行為暴露在陽光之下,營造“過街老賴,人人喊打”的聲勢。然而,被執行人仍心存僥倖,對濮陽縣法院的懲戒置之不理。在該院執行法官瞭解到該化工廠法定代表人陳某頻繁出鏡的情況後,遂依法作出限制陳某出境的決定。終於,在法律的威懾下,陳某開始籌措資金,並一次性將執行款、訴訟費、執行費共計60餘萬元匯入法院指定帳戶,案件最終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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