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官千里奔波異地執行 挖出“老賴”的可執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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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法官千里奔波異地執行

挖出“老賴”的可執行財產

南國都市報8月24日訊(記者 王天宇 通訊員 毛雨佳)申請執行人朱某與被執行人歐某清、江某武、歐某敏、江西省修水縣某置業有限公司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經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朱某向海口市龍華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11300000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並督促其儘快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經執行法官多方調查,被執行人修水縣某置業有限公司有位於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古市鎮某某新城商住樓項目1#-7#樓房產,申請執行人朱某具有該項目84套房產抵押權。為了摸清涉案房產的具體情況,8月23日,執行法官團隊深入江西腹地鄉鎮,由機場至涉案房產現場單程600多公里,輾轉花費5個小時,克服了天氣炎熱、路途遙遠、舟車勞頓的困難。

經查,84套房均為空房,其中27個鋪面,57套住宅,部分綠化、水電配套收尾工程未完成,但全部已辦理房產證。執行法官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權屬後,張貼了異議公告,並張貼封條,順利完成本次執行。下一步將盡快啟動評估拍賣,及時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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