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稅率為10%!

法律 瘦稅寶 2019-05-21
車輛購置稅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稅率為10%!

車輛購置稅法2019年7月1日實施,稅率為10%!6月1日起,將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業務的試點地區範圍擴大到全國,而這些車輛將不用交購置稅了!

要點1:《車輛購置稅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這意味著車輛購置稅正式進入稅法體系。

要點2: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徵收。

購置已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徵收車輛購置稅。

要點3: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要點4: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要點5:在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要點6:5種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要點7:車輛購置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要點8: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