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代理律師:法治的終極目的是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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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代理律師:法治的終極目的是拯救》

作者:法律先生

4月11日,陝西高院。

法官作出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聽到這一死刑判決,張扣扣起身對他的律師表示感謝,還轉身對旁聽的群眾說“大家好”。

這一天,張扣扣的律師,鄧學平先生在微博上寫下了一段話:“張扣扣案是一個悲劇,最終將會搭上5條人命,沒有人在裡面是贏家。社會各界都應該從本案中吸取深刻教訓”。

他拼盡全力,雖無力改變這一結果,卻毫不掩飾地流露一位刑事律師少見的悲憫。而正是這一悲憫,是讓他深陷一場巨大的輿論風暴!

他為張扣扣案作所的辯護詞,以《一葉一沙一世界》的名稱傳播出來,瞬間引爆了整個網絡:

該條微博閱讀量數據為4252萬;微信公眾號該篇文章的閱讀量,在三天之內突破150多萬(隨後被刪除);百度搜索“張扣扣 辯護律師“,出現的結果達700多萬條。

唾罵者漫天而來,讚揚者也接踵而至。

這樣的一場輿論,帶給這位80後律師的,是一場前無古人的心理挑戰。在此之前,恐怕任何一位行業內的人,都未曾有過被4000多萬人圍觀、議論、剖析的經歷。

2019年,是鄧學平律師從事刑案辦理第12年。為什麼是他?為什麼他會成為張扣扣的辯護律師?這場風暴是不是如人們所說的“藉機炒作”?

01

一切純屬偶然。

一開始,張扣扣的辯護律師裡,並沒有他。

2018年中旬,張扣扣的另一辯護律師殷清利,邀請他介入此案。因考慮該案辯護空間甚微,他婉拒了殷清利律師。

18年年底,殷清利律師再次邀請他介入,並告知另一位律師因不堪壓力,已經退出。

當我聽完殷律師的介紹後,我頓時決定加入辯護。目的不為別的,就為了捍衛辯護權本身。不管張扣扣是什麼人,他都有權委託律師辯護。

因此,才有了後來的辯護,以及那篇傳遍網絡的《一沙一葉一世界》。

關於這篇辯護詞,鄧學平律師也在後續的迴應中給出瞭解釋:

我跟殷律師達成了“一文一武、張弛結合。互有分工、互相策應”的辯護策略,並在庭前會議和正式庭審中進行了實操演繹。殷律師負責展現“力度”,我則負責輸出“溫度”。

為什麼會想到這種辯護策略,還寫出如此文采飛揚的辯護詞?如果熟悉他的人,或許不會有任何奇怪,因為從他的求學經歷以及檢察官工作經歷,就能窺見一二。

02

“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學生”。

不喜歡死記硬背的鄧學平律師,最初並沒有進入法律行業的打算。

高考填報志願時,前兩個志願都是金融和經濟類。在家人的勸說下,他將法學填到了第3志願。他最終被錄取的志願。

本科期間,他並沒有把主要心思用在學業上。他系統的閱讀哲學、政治學等書籍,當別人為了考試背教材的時候,他在看柏拉圖、洛克、尼采。一有時間,他就去聽各類講座。

對於學習,他自有一套方法。在他看來,將法條背下再套到試題上,幾乎沒有意義。所以,他去思考法條背後,立法者的用意。他用逆向思維去假設,這些法條在實踐中有無漏洞可鑽。

2005年,這套思考方法,讓他創下了上海財經大學有史以來,司法考試的最高分。這也讓他成為了當年上海市司法考試的第二名。與第一名僅4分之差。同時,他還考上了本校研究生。

研究生畢業那年,他又同時考上3個地方的公務員和2個地方的事業單位。戲稱是因為失戀,他選擇了更能“散散心”的蘇州,進入了檢察院,成為檢察官。

03

另類檢察官。

進入檢察系統不久,他就感覺到了自己的“另類”

某一些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沒有好感,甚至有時候會看不起他們。這也許並非出於惡意,僅是角色帶來的一種無意識心理。但這種無意識,會影響一個案件的走向,甚至是一個人的人生。

更關注案件當中的個體,是他成為“另類”的原因之一。

在審查一起毒品交易案件中,他發現犯罪嫌疑人在辨認交易地點時,偵查機關所做的記錄不太符合常理。

為此,他反覆審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多次前往看守所瞭解情況。最後發現,這個交易地點,僅是在他人帶領下的“隨意一指”。

身為檢察官,他主動將這份辨認筆錄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在一起復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檢舉揭發而具備立功情節。偵查機關因不慎將檢舉揭發的記錄丟失。

他得知後,便調取監控,又找偵查人員做筆錄,為嫌疑人爭取立功情節。嫌疑人感驚詫:“沒想到,你會這樣為我奔走。”

在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前,律師會見需徵得辦案單位同意。但當時最新的《律師法》已經為律師解除了這一“枷鎖”。

在兩套體系“打架”的情況下,還是檢察官的他公開撰文,主張適用《律師法》的規定,為律師會見鬆綁。

儘管保持“另類”,但他還是覺得自己在檢察官期間做得不夠好。

“之前我也輕信口供。如果被告人翻供,我第一反應也是懷疑他想逃避罪責。做檢察官的時候,很少深度瞭解被告人和家屬。

哪怕我內心再說,要保障他的權益,但實際上還是把他作為辦案的對象,很難真正以平等的心態對待他們。”

做律師後,得以更深度的與當事人、當事人家屬接觸。他才發現每一個犯罪案件的背後,有很多複雜的人性交織,也有非常多的社會因素影響。一個人犯了一次罪,不代表他就一定壞透了。

很多的情況下,因為害怕也好,被利誘也罷,人們很多時候都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做一些虛假口供。他接觸過的這樣的案例,並不在少數。

04

被“炒作”的鄧學平律師。

這場輿論的一部分聲音演變成了炒作之說,這是他最初沒有預料到的。

在這篇辯護詞之前,寫作是他的習慣。從大學就開始投稿的他,入行後在《中國刑事法雜誌》、《犯罪研究》、《法學家茶座》、《中國檢察官》等權威雜誌發表大量專業論文。新京報、澎湃新聞、新浪司法等媒體平臺上,也多見他的專業法律評論。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方圓》雜誌開設法制專欄,成為財新網特約專欄作家。他筆耕不綴。

這個案件和辯護詞之所以會“火”,是因為它本身集合了多種社會因素:為母復仇、倫理孝道、司法公正和死刑判決等等。普通人爭論張扣扣到底該不該死,行業內討論辯護詞能不能這麼寫。

“我覺得大家顛倒了因果關係,這個案件,是因為有大家關注的社會因素,它才成為了熱點。而不是說,因為我去推動,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要說炒作,鄧學平律師早先也不是沒有機會。

在代理張扣扣案件之前,他已經代理過多起舉國關注的案件,如雷洋非正常死亡案、湯蘭蘭家族集體性侵案、渭南虐童案等等,這裡面任何一個案件,都可以成為他“炒作”的機會。但他並沒有這樣操作。

他說:法律人不能沒有肝腸,必須心懷憐憫和正義。

“這篇辯護詞我只發佈過一次。當時漢中中院官方微博已經發布,一審判決結果已經做出,我是否繼續代理二審處在完全未知的狀態。說我訴諸民意綁架司法,不合邏輯。我們國家發佈辯護詞的人多了。

如果發辯護詞就是炒作的話,那網絡都要取消了。這篇辯護詞被別人轉載,突破了多少量的閱讀,我怎麼能控制這一點?所有的傳播都是群體行為。”

鄧學平律師並非擁有頂級流量的明星,他又如何憑著一人之力,號召4000多萬人為他“集體打榜”?

相對於誅心之論,炒作之說還算是客氣的。

一些人用“吃人血饅頭”影射他。

更有法學教授,在沒有閱看庭審直播,也不瞭解律師辯護工作的情況下,直接下了評判:“律師主要是為了自身職業利益而介入”“這份辯護詞根本沒把審案法官當回事,只想放到網上煽情網民”

“我們現在的社會戾氣太重了,這從觀念市場中可窺見一斑。大家喜歡錶達情緒,怠於思考,誅心論、陰謀論盛行。缺乏寬容的心態,總認為事情非黑即白,不能接受律師為嫌犯辯護。

這種狹隘和偏激,正是社會戾氣的意識基礎,非常有害。冷靜的思考才會帶來寬容,追求正義不僅是追求某一方的壓倒性勝利,而且還需要兼顧對軟弱人性的觀照和體諒。法治的終極目標不是懲罰或殺戮,而是關懷和拯救。”

很多事情,因為了解的不多,才有了評論的衝動。情緒的宣洩都沒有了事實的基礎,就會演變成一場滑稽的鬧劇,最終歸於淺薄。

一個星期前,張扣扣一案塵埃落定。他在朋友圈發佈了唯一聲明:

張扣扣已經被執行死刑,社會各界對此有各種不同的看法。

儘管如此,敬畏生命、尊重法治、避免悲劇重演是大家共同的追求和心聲。社會也必須在尊重司法裁判的基礎上繼續前行。我的一審辯護詞,我只在@漢中中院 已經公佈且一審判決已經做出的情況下,發佈過一次。其後所有的發佈或轉載,都是在我事先不知情、事中未參與的情況下發生的。

希望大家秉持理性的態度,儘快平息爭論,以實際行動推動國家的法治建設。前方還有很多複雜、艱鉅的工作等著我們去做。

一個社會熱點事件的產生,並非個人產物。它是各方力量博弈的總和,問題集中的爆發點。

它甚至是純屬偶然,事後才有好事者對此穿鑿附會。

站在這場輿論風暴中的他,只是呼籲大家“儘快平息爭論,以實際行動推動國家的法治建設”

“法治是這個社會唯一的安全出口。但法治不是靠空談,而是靠紮紮實實的辦案。每個案件都在檢驗法治的成色。”

雖然這場風暴給鄧學平律師帶來了巨大的聲譽和爭議,但是對他自己而言,都雲淡風輕。他轉身繼續扎進了案子,按他的話說:

他只願意做對生命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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