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案反思:我們應該有所敬畏'

法律 不完美媽媽 刑法 法律讀庫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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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建民,筆名:青鋒暮寒,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檢察院。旁聽者、記錄者,客觀但不冷心,著有長篇小說《逆天血》,有作品散見於《電影評介》、《檢察日報》、《水城文藝》等報刊。個人微信公眾號:世間趣活。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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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建民,筆名:青鋒暮寒,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檢察院。旁聽者、記錄者,客觀但不冷心,著有長篇小說《逆天血》,有作品散見於《電影評介》、《檢察日報》、《水城文藝》等報刊。個人微信公眾號:世間趣活。zhang

張扣扣案反思:我們應該有所敬畏

張扣扣案代理律師鄧學平在接受採訪。

這個世界,總有一些東西值得我們去敬畏,比如道德規則、法律法規、公平正義。

我們敬畏一些事,並不是怕生事端的膽小懦弱,也不是人云亦云的盲目屈從,還是知道這些事值得我們尊敬,值得我們維護。

比如自然環境,我們所處的世界是一個有機整體,我們可以有“人定勝天”、改造自然的魄力和行動,但仍要尊重自然規律,順應自然發展,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們生活的更好。

比如法律尊嚴,雖然我們的法律沒有做到盡善盡美,但仍然要自覺維護法律權威尊嚴,仍要對法院判決予以尊重,這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國的要求,也是法律人的責任。如果法律的權威遭到無端質疑,連我們法律人都沒有出面維護,那麼誰還會從內心深處去相信法律、遵從法律?依法治國將是一句空話。

這也是我在張扣扣故意殺人案上多次發聲的原因。其實該案與我沒有一點關係,我為什麼要花費時間去招惹麻煩?公平正義是所有人的訴求,也是法律的目的之一,如何通過法律途徑實現?用證據還原事實,用法律評價案件。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之前,很多人在網上呼籲“刀下留人”,在他執行死刑之後,很多人又在痛惜遺憾,理解他們的心情,只是不認同有些人藉機攻擊審判機關顛倒黑白、機械辦案的指責攻擊。

在開口評價案件之前,我們應該做的難道不是先去詳細瞭解案情?如果連基本案情都不瞭解,你怎麼確定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如果你的觀點建立在主觀臆想或者是虛假信息的基礎之上,你確定自己的觀點是有價值的嗎?

比如張扣扣母親死亡一案,很多人指責該案審判不公,實際上許多人連該案的判決及法律都不瞭解,只是聽了一方的片面說法就得出了結論。

對於該案的判決我不再評價,只提醒一下大家注意一下以下幾點:第一,案發地,案件發生在王家。第二,首先挑起事端的是誰。第三,誰先動手打的人。第四,真正動手的都有誰。第五,張扣扣母親是在鬥毆結束後多長時間死亡的。

真正瞭解了案情之後,再去查閱當時案件判決依據的《刑法》,然後去評判該案的判決結果。這樣才能正確判斷。

張扣扣殺人案是一場悲劇,無論是對王家還是對張家。找不到張扣扣非去殺人(其中一名被害人當時不在前案現場)的理由。我們必須尊重生命,避免再次發生這樣的悲劇遠比藉機發洩個人情緒重要。

不能自行代入,不能盲信盲從,應該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審視自己之後,再出聲發言。

信息時代,人人都可以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獲取信息,從某一意義上說,人們獲得了更多的平等。信息時代,我們獲得真相的途徑比之前更加豐富,人人都通過網絡可以發聲,從某一意義上說,人們被矇蔽、欺騙的難度更高,即便在某一時間段內可以引導輿論,但事情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比如“衡陽看守所所長夫婦打人事件”,一方當事人發佈經過剪輯的視頻,聲稱賀某某平時“為人和善”,在逗孩子之後,遭受看守所所長夫婦的暴打,從他發佈的視頻上看,賀某某也確實被一男子毆打,一時間輿論譁然,人們紛紛指責涉事警察“仗勢欺人”。

事實呢?在公佈完整版的監控錄像之後,事件馬上反轉,原來警察夫婦並不是無緣無故打人,首先動手的就是那個“和善”的賀某某,他先後毆打了女民警和在場勸架的女老師,在看到自己的妻子被人騎在身下暴打之後,男民警才用暴力制止對方對自己妻子的暴力傷害。賀某某一方口中所謂的“逗孩子”行為是追進女衛生間裡強親女孩。這才是事情的來龍去脈。

客觀事實應該得到尊重,在發表意見的時候應該有所敬畏,每個成年人都得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隨著張扣扣被執行死刑,從法律角度講,該案已經告一段落,但對該案的討論將繼續下去。個人在情感上同情張扣扣年幼失去母親的遭遇,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事實就是事實,不能人為再去製造對立與仇恨。我們要做的,是讓這個世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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