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拖欠購房款,建鄴法院執行達成和解

法律 政法 社會 南京V法院 2017-06-18

夜晚,正義的警報聲響起,一輛輛閃爍著警燈的警車,載著全副武裝的法官、法警魚貫而出,奔向既定目標。

6月12日、13日,建鄴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連續開展夜間執行行動,經過多次上門找尋,終於查找到一批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此行取得了明顯成效。

案例01

老外拖欠購房款,建鄴法院執行達成和解

一名被執行人在買房後沒有及時將剩餘房款給付申請人,建鄴法院執行局黃健法官帶隊上門,在找到被執行人後與其進行了談話。

原來,該名被執行人是一位來自剛果的外籍人士,一家人都在中國生活。在和建鄴法院的法官談話結束後,該名被執行人保證第二天就去法院解決案件。

第二天,該被執行人主動來到建鄴法院與申請人進行談話,雙方溝通後達成和解分期履行,法院遂沒有拘留該被執行人。

無論國籍如何,膚色如何,只要是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生效判決就應當履行,不管是哪個國家的公民,在中國都要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享有法外的特權

案例02

老外拖欠購房款,建鄴法院執行達成和解

6月13日,建鄴法院執行局彭鳴俊法官得知有一個案件的被執行人正在南湖法庭開庭,彭法官遂帶隊前往南湖法庭等待該被執行人。庭審結束後,彭法官便將其拘傳回建鄴法院。

到達法院後,該被執行人一直承諾申請人會盡快還錢,但是卻一直不明確還款計劃,不採取任何有實質性的執行舉措,而且也沒有任何執行誠意。長時間溝通無果後,建鄴法院決定拘留該被執行人,當晚七點,該被執行人被送至拘留所拘留。

長期以來,執行難一直是困擾人民法院工作的障礙。社會誠信缺失,自覺履行率低,被執行人難找,財產線索難查,申請人信訪多等問題是擺在執行法官面前的巨大壓力。然而正義不能被蒙羞,法律尊嚴不能被踐踏,縱使困難再大,建鄴法院執行局也要維護法律尊嚴,保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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