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辭職,烏魯木齊一火鍋店員工赤裸上身報警稱“被搶劫”

法律 社會 新疆晨報 2017-06-23

為辭職,烏魯木齊一火鍋店員工赤裸上身報警稱“被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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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晨報訊(記者 石豐森 通訊員 甘雯)為從火鍋店辭職,小夥子小王將上衣脫掉、皮帶抽掉扔進垃圾桶,然後報警稱被搶劫。6月21日,新疆晨報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沙區分局獲悉,涉嫌謊報案情的王某被給予7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小夥報警:“遭搶劫,衣服被扒”

“我們同事被他人毆打搶劫了。”今年6月13日23時07分許,沙區分局友好南路派出所接到110指揮室轉警,便立即趕往現場。民警說,報警人是小王的同事高先生。

民警說,小王當時在阿勒泰路由南往北的和平渠邊上一棵大樹下,走路一瘸一拐的。

高先生說,他是南昌路一家火鍋店的店長,25歲的小王是他們店的傳菜生。“當日19時小王外出發傳單。21時,看到小王一直沒回來我便打了電話,對方回覆在紅山路上發傳單。22時35分,突然接到小王電話稱被四個男子搶劫了,衣服也被扒了。”

“接到小王被搶的電話,我們便急忙趕往現場。”高先生介紹說,當時感覺小王被嚇壞了,腿走路也一瘸一拐的。他說,小王告訴他們,四名男子對他搶劫時,因沒搶上錢,便動了手。

民警詢問事發經過時,小王回憶,從明園西路往阿勒泰路走的過程中,四名男子攔住了自己,兩名架起了胳膊,一人用硬物頂住了背部,拖到一個角落後,另外一人開始摸自己。

“他們在我身上沒搜到東西,顯得有些生氣,便把我上衣扒掉了,皮帶也抽掉了。”王某說,搶劫時,他們還踢了我膝蓋一腳。他說,被搶後,先給同事打的電話讓送衣服。

“你到底有沒有財物損失。”“民警說,詢問過程中王某吞吞吐吐的,他們詢問的比較仔細。當他們詢問王某是否有財物損失時,王某開始稱被搶了2000元錢,後來又稱沒有損失。王某在描述經過時說手機沒被搶,民警覺得奇怪,王某解釋“趁幾人不注意藏在了內褲中。”

民警說,詢問搶劫者年齡、體貌特徵等時,王某稱“記不清了。”“我們當時就覺得可疑,讓王某如實陳述事情經過,告知其報假警可能面臨的處罰,但王某堅持稱被搶劫了。”

隨後,警方以攔路搶劫立案,並立即展開調查。

警方:小夥為辭職報假警

通過調取案發地周邊的視頻、走訪,警方並未發現有男子尾隨過王某,而事後王某也從火鍋店辭職,回到奎屯家中,這更加劇了民警的懷疑。

高先生說,事發三天後,小王仍說膝蓋疼痛,走路還是一瘸一拐,他們想帶小王去醫院看病,但小王卻無論如何都不同意。“事後,小王母親說給要給兒子請長假,小王是6月18日返回的奎屯家。”

6月19日,民警再次將王某傳喚到了現場,通過詢問,王某承認了報假警的事實。

王某說,報假警主要是為了從火鍋店辭職。“整個火鍋店就我一個傳菜員,特別累,我5月就向老闆提出了辭職的想法,但被老闆拒絕了,說找不上人,讓等到7月份。我在火鍋店押了一個月的工資,擔心直接走老闆會不給工資。”

6月13日,王某在發傳單過程中,便想到了導演搶劫一幕,謊報假的警。“我想如果沒了工裝,且遭到了搶劫比較可憐,肯定就可以辭職了。為使大家相信真的遭到搶劫,把上衣、傳單、皮帶扔在了距離案發地70~80米遠的一處垃圾桶中,上衣是火鍋店的工裝。”小王介紹,為演的逼真些,走路還裝出一瘸一拐的樣子。事發後,老闆真的讓他“順利”辭職了。

高先生說,小王平時人特別老實,話也不多,也從來沒撒過謊,沒想到會幹出這樣的事情。

民警說,6月19日,他們將王某傳喚到派出所仔細詢問時,王某仍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目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違法行為人王某被給予7日行政拘留、2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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