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事件 | 西安市未央法官多跑腿 民工權益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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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事件 | 西安市未央法官多跑腿  民工權益獲保障

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張家堡法庭庭長薛紅安承辦了兩起案件,分別是原告魏某起訴某小區業委會、物業部和某房地產公司,要求給付勞務費及受傷工人的醫療費。單從案由和訴狀來看,案情並不複雜,但經過前期送達和調查,卻發現竟然又是兩起棘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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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事件 | 西安市未央法官多跑腿  民工權益獲保障

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張家堡法庭庭長薛紅安承辦了兩起案件,分別是原告魏某起訴某小區業委會、物業部和某房地產公司,要求給付勞務費及受傷工人的醫療費。單從案由和訴狀來看,案情並不複雜,但經過前期送達和調查,卻發現竟然又是兩起棘手的案件。

法治事件 | 西安市未央法官多跑腿  民工權益獲保障

原來,原告魏某居住的未央區某小區正在籌劃環境改造事宜,他便與業委會商定,由其找人接手該項工程,很快達成意向。不料,施工期間有工人受傷,原告魏某便墊付了相關醫療費用,但由於業委會既不支付其墊付的醫療費用,也未向工人支付勞務費,無奈的魏某隻好訴至未央法院。

主審法官薛紅安通過調查後發現,由於該小區是由某公司開發承建,前期物業服務也是由該公司負責,後因與業主發生矛盾,便撤離小區,現在由小區業主自發成立業委會和物業部進行管理。王某作為業委會負責人,也表示很無奈。那麼,既然小區方面都承認這些事情,為什麼還要如此拖沓?王某介紹,該小區所在位置是一個“三不管”地帶,業委會和物業部的成立都沒有任何手續、記錄和備案,公章也是自行刻制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隨著調查的深入,主審法官意識到,必須要找到這家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三方當面座談,才有可能把事情說清楚。可是,當他們前往該公司時,卻發現原來的辦公地點早已人去樓空。經過多番查找,終於找到該公司留在小區物業部負責的員工李某。李某告訴法官,該房地產公司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公司沒有人願意出面,而他雖然是被告公司的員工和留在小區的負責人,但是卻沒有任何的書面委託手續,物業部的印章也沒有法律效力。

此時,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三個被告中兩個不適格,一個公司還被吊銷了執照,找不到負責人,就算可以公告開庭、原告即便勝訴也很難真正實現權益。但薛紅安庭長並未就此放棄,他多次聯繫原被告,努力找到突破點。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原告提供的一個辦公點,終於查找到該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王某,經過詢問得知,該公司並未註銷,公章也由其保管,於是法官便依法向王某送達了傳票和起訴狀副本。至此,兩起案件終於得以正常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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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張家堡法庭庭長薛紅安承辦了兩起案件,分別是原告魏某起訴某小區業委會、物業部和某房地產公司,要求給付勞務費及受傷工人的醫療費。單從案由和訴狀來看,案情並不複雜,但經過前期送達和調查,卻發現竟然又是兩起棘手的案件。

法治事件 | 西安市未央法官多跑腿  民工權益獲保障

原來,原告魏某居住的未央區某小區正在籌劃環境改造事宜,他便與業委會商定,由其找人接手該項工程,很快達成意向。不料,施工期間有工人受傷,原告魏某便墊付了相關醫療費用,但由於業委會既不支付其墊付的醫療費用,也未向工人支付勞務費,無奈的魏某隻好訴至未央法院。

主審法官薛紅安通過調查後發現,由於該小區是由某公司開發承建,前期物業服務也是由該公司負責,後因與業主發生矛盾,便撤離小區,現在由小區業主自發成立業委會和物業部進行管理。王某作為業委會負責人,也表示很無奈。那麼,既然小區方面都承認這些事情,為什麼還要如此拖沓?王某介紹,該小區所在位置是一個“三不管”地帶,業委會和物業部的成立都沒有任何手續、記錄和備案,公章也是自行刻制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隨著調查的深入,主審法官意識到,必須要找到這家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三方當面座談,才有可能把事情說清楚。可是,當他們前往該公司時,卻發現原來的辦公地點早已人去樓空。經過多番查找,終於找到該公司留在小區物業部負責的員工李某。李某告訴法官,該房地產公司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公司沒有人願意出面,而他雖然是被告公司的員工和留在小區的負責人,但是卻沒有任何的書面委託手續,物業部的印章也沒有法律效力。

此時,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三個被告中兩個不適格,一個公司還被吊銷了執照,找不到負責人,就算可以公告開庭、原告即便勝訴也很難真正實現權益。但薛紅安庭長並未就此放棄,他多次聯繫原被告,努力找到突破點。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原告提供的一個辦公點,終於查找到該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王某,經過詢問得知,該公司並未註銷,公章也由其保管,於是法官便依法向王某送達了傳票和起訴狀副本。至此,兩起案件終於得以正常開庭審理。

法治事件 | 西安市未央法官多跑腿  民工權益獲保障

未央法院經審理認為,因被告某房地產公司前期物業由其管理,之後發包給沒有登記備案的小區業委會及物業部,其發包行為不成立,且現又接管了小區物業,理應對其接管前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故應及時給付原告人工費和符合其過錯程度的醫療費。被告王某在本案中的行為系代表業委會及物業部行使,非個人行為,不承擔相應責任。對於業主委員會及物業部,由於未經相關部門登記備案,不具承擔民事責任主體資格,故原告要求業主委員會及物業部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不足,依法不予支持。綜上,判決由被告某房地產公司給付原告相關人工費及醫療費。兩起案件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近期,所涉款項已執行完畢,實現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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