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一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12.5萬元 獲刑五年六個月

法律 農業銀行 法制 社會 海南在線 2017-05-04

瓊海一男子多次冒充海南省農業廳、住建廳公職人員進行詐騙,近日,美蘭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間,龐天(化名)多次冒充海南省農業廳、住建廳公職人員身份,以住院沒錢、幫助申請農業補貼資金、幫助安排家人工作等事項為由,騙取楊武(化名)財物共計9.5萬元。

隨後,在2014年11月8日,龐天向楊武出具9.5萬元的欠條,並於11月29日,歸還2萬元給楊武,餘款7.5萬元至今未歸還。

2014年8月28日,龐天以能幫助夏之明(化名)的小孩到海航公司機場貨運部工作為由,索要6萬元的辦事費用,夏之明信以為真並答應龐天的要求。2014年9月9日,夏之明將5萬元交予龐天。

美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龐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2.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龐天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同時鑑於被告人龐天自願認罪,依法予以相應的從輕處罰。

據此,該院以被告人龐天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責令被告人龐天退賠被害人楊武人民幣74400元,退賠被害人夏之明人民幣49600元;扣押在案的現金人民幣1000元,按比例退賠給被害人楊武人民幣600元,退賠給夏之明人民幣400元;扣押在案的中國農業銀行卡1張,在被告人龐天繳清罰金、退賠被害人後予以發還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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