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警務”讓公正“看得見”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福建法治報 2017-04-28

長汀縣大同派出所全面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26日訊4月18日下午,長汀縣公安局大同派出所組織縣公安局法制大隊、檢察院以及大同鎮政府、鎮綜治辦、長汀縣紅土義警律師,對一起打架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相關情況進行研究,最終解決了案件相關難題。這是大同派出所在創新“陽光警務”模式、全面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實效的一個縮影。

結合自身實際

完善規範執法機制

2015年1月以來,長汀縣大同派出所結合自身實際,建立了檢察院與派出所聯席會議、設立專職法制員和每月辦案互查的執法規範化建設機制,取得顯著成效,贏得群眾口碑。

建立檢察院與派出所聯席會議機制。由縣檢察院派出負責案件批捕的檢察官到派出所設立工作室,每月15日定期召開案件分析研討會。通過檢察院的提前介入、統一標準,共同提高案件質量,促進偵查監督工作和刑事偵查活動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聯席會議機制設立以來,該所刑事案件首送批捕率得到明顯提升。

設立專職法制員機制。在縣公安局法制部門的指導下,抽出民警鐘小希作為專職法制員,專門負責派出所案件的初審、監督、把關。通過網上檢查、查閱案件卷宗,及時發現辦案民警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第一時間通知整改。“我們由3個警務隊辦案民警定期對上個月所辦理的案件進行交叉互查,彌補專職法制員人手不足的問題,再設一道‘防火牆’。”該所民警說道。設立專職法制員以來,進一步提升了派出所執法質量。2016年,有38起案件被省、市、縣各級法制部門評為優秀案件。

建立每月辦案互查機制。案件互查機制建立以來,派出所案件質量全面提升,總體執法水平得到了上級法制部門的和案件當事方充分肯定,也贏得了當地群眾的滿意和稱讚。

適應新形勢

推進“陽光警務”工程建設

為進一步提升規範執法工作的層次和水平,以點帶面打造可借鑑、有特色、有實效的規範執法品牌,2017年4月,大同派出所負責“陽光警務”工程試點工作。在多次深入廣泛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迅速制定實施方案,高標準、高起點、嚴要求推進“陽光警務” 工程建設。

在沒有經驗可循、沒有現成模板可複製的情況下,敢於摸索,力爭建成全市一流、可複製、可操作、可推廣的“陽光警務”新模式。在日常接處警和執法辦案過程中,該所民警全面推進以促進警民互動、密切警民關係、實現警民和諧為主要內容的“陽光警務”;實行“陽光操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提升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搭建“陽光平臺”,強化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建設,實現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備案類事項的網上預約、受理、審批、告知,努力打造優秀為民服務平臺。

推行“陽光警務”以來,截至目前,該所辦理的刑事案件120多起、行政案件200多起,沒有發生一起行政訴訟案件。據悉,2016年轄區群眾對公安工作和社會治安滿意率名列全縣前茅,獲平安鄉鎮稱號。

(特約記者 張春波 通訊員 劉劍峰 雷天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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