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開學四小時被勸退何其荒誕

法律 育兒 華聲在線 華聲在線 2017-09-05

2017年9月4日

濟南發生了一件奇葩事兒:一個7歲的孩子剛剛進入一家民辦學校讀了4個小時的書,就被學校以“太調皮,不好管理”為由勸退回家了。不出所料,網友們在跟帖留言中立即分成截然對立的兩派,吵成了一團。有人說,你看看,才4個小時就被勸退,這樣的孩子得“熊”成什麼樣子!有人則說,這是什麼鬼學校啊,短短4個小時就能判斷人家孩子不可救藥了?

仔細看完新聞就會發現,涉事雙方的表現都相當糟糕。家長稱,兒子上了短短几個小時學之後突然被退學,他們不能接受。面對家長和媒體的聯絡,學校的班主任和校長始終不肯見面,不解釋。在家長找到區教育局之後,學校才接待了家長和媒體,稱退學並不是學校強制的結果,而是家長自己的選擇。家長則說,退學就是學校的意思,自己是一時衝動才說出退學的話來。

在這件事情當中,家長確實有不夠冷靜的地方,學校要求家長來學校處理,並不代表就一定要孩子退學。再說,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的規定,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不能強制正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退學。即便學校提出退學要求,家長也可以予以拒絕,並通過投訴到教育主管部門等途徑來保障自己孩子的受教育權。現在,家長根據別人說的那個“意思”,主動聲明退學,的確給自己造成了很大的被動。

但涉事的學校絕非毫無過錯。他們面對一個沒有多少經驗的家長,成功地利用家長之口說出了學校想要的結果,看上去充滿了機智,其實是嚴重不負責任。這個7歲的孩子到底犯下了怎樣的“彌天大罪”,惹得學校要通知家長前來“領人”?按照學校校長的解釋,“孩子經常亂跑,好幾個老師照顧他一個孩子。”在4個小時之內的“經常”,到底是怎樣一個“經常”,又是怎樣麻煩“好幾個”老師來照顧的?校長沒有細說,我們也是想象不出。

眼下,這個世界上最不缺乏“熊孩子”,這個判斷基本靠譜。可是,本文所涉及的這名7歲孩子到底“熊”不“熊”,根據目前的信息還很難判斷。就算是一個“熊孩子”,學校也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來幫助他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讓他成為一個有用的人。就算這個孩子患有“多動症”,也是可以治療的。一個學校如果只肯接收“聽話”的孩子,這還是學校嗎?民辦學校和家長之間固然可以雙向選擇,但既然已經錄取了別人的孩子,就沒有隨便撕毀合同的自由。

無論如何,一個7歲孩子在入學剛剛4個小時之後就被退學,這樣的事情都是荒誕的。什麼時候我們這個社會真正學會了“以孩子為本”,什麼時候這樣的荒誕事情才能被徹底杜絕。“熊孩子”恐懼症,說穿了就是成人世界的集體失能,我們需要的是反省和行動,而不是假裝無辜只負責去譴責。

瀟湘晨報評論員周東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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