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人立遺囑百萬房產贈保姆,“孩子工作忙,她24小時照顧我”

不完美媽媽 法律 經濟 跳槽那些事兒 中國經濟網 2019-04-2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近日,蘇州年近8旬的賈老伯以公證遺贈的形式,將一套市場價超百萬元的房產贈送給照顧自己多年的保姆。賈老伯有一兒一女,很少有時間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細心照顧他。

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對此

不少網友給出自己的觀點

有人聯想到不久前熱播的電視劇《都挺好》

劇中的蘇父與保姆蔡根花

有人認為

如果是兒女花錢請的保姆

老人此舉確實不妥:

還有人認為

這是老人自己的財產

有權自主處理

而且保姆畢竟陪伴老人

讓老人晚年不孤單

其實

社會中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

不少媒體都曾報道過類似事件

房產不給獨生女給保姆

40多歲的寇華(化名)在鄭家當了近20年保姆。在鄭哲(化名)的妻子在世時,她就在鄭家幫忙。1995年底鄭妻去世,鄭哲生病住院。寇華說,當時鄭哲的女兒鄭小麗把家裡存摺拿走,父女倆的關係惡化,此後是她一直與鄭哲共同生活、照顧老人。

1998年1月,鄭哲購買了一套房屋。5個月後,70多歲的鄭哲作為遺囑人,與撫養人寇華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並在公證處辦理了公證。

“寇華到我家後,一直是花我父親的離休金,我父親對外說把寇華當女兒,還出錢供她讀大專。”鄭小麗說,父親有時也會騎電動三輪車到她單位見面聊天,但從沒提過協議的事。而她也沒給過父親贍養費,因為父親每月有8000元工資。

2014年5月,鄭哲又留下一份代書遺囑,稱房屋及家中所有財物都歸寇華繼承所有等。遺囑上有鄭哲的簽字與兩名見證人簽字。鄭哲後因身體不佳入院治療,出院時鄭小麗將父親接到自家生活,從此拒絕寇華照顧老人。

寇華以無法履行遺贈扶養協議糾紛為由告到法院。2014年8月第一次開庭時,80多歲的鄭哲到庭,認可自己簽過遺贈扶養協議。但鄭小麗對協議和遺囑不予認可,認為她是鄭哲唯一子女,且對鄭哲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涉案房屋應歸她繼承。但官司還沒打完,一個多月後老人就去世了。

一審法院認為,寇華長期陪伴在鄭哲身邊照顧其衣食住行,陪同其看病治療,並且讓其晚年精神狀態較佳,已經基本履行遺贈扶養協議。根據協議內容,房屋應該由寇華繼承。考慮鄭小麗贍養鄭哲數月並處理喪葬事宜,法院酌定寇華給付鄭小麗補償款8萬元。

子女是否履行贍養義務是事情的關鍵

由保姆照顧老人終老,不僅折射出空巢老人缺少社會化照料的現象,同時也反映出很多老人的子女未盡到養老義務:

一方面是保姆在老人身邊殷勤照顧,另一方面是親生子女長期不回家探望,對老人情況不聞不問。而非親非故的保姆為老人辛苦付出,照顧他們幾年甚至十幾年,實際上履行了子女本應承擔的贍養義務,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們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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