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法律 在行 王娜 刑法 檢察風雲雜誌 檢察風雲雜誌 2017-11-02

(謝絕轉載,違者追責)

文/楊為民

王俊仁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面容憔悴,青絲枯白,全然沒有了往日叱吒風雲的風采。被遼寧省錦州市紀委“雙規”一年多了,重新成為一個自由人是他最大的夢想。然而,這個夢想在2017年3月20日徹底破滅。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王俊仁在擔任錦州市古塔區政府副區長、古塔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汙177萬元,受賄680萬元,另有1022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在外人眼中,王俊仁在仕途上順風順水,是一顆耀眼奪目的政治明星。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個位高權重的領導幹部晚節不保?在其光鮮的政治外表後面,又掩藏著怎樣的骯髒交易呢?

出身“苦孩子”

案發後,不管是寫悔過書,還是與辦案人員交談,王俊仁總會強調:“我是苦孩子出身。”王俊仁的確是苦出身。王俊仁1960年5月出生於遼寧省錦州市北鎮縣一個偏僻的農村,父母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家境貧困。為了供他讀書,父母變賣了房產,姐姐因此輟學。儘管如此,王俊仁小時候常常飯都吃不飽,“因為家裡貧窮,我每天只吃兩頓飯,十歲之前都沒吃過晚飯”。

窮孩子立志早,王俊仁學習一直很刻苦,後來考入遼寧師範大學法律系。1982年畢業後參加工作,198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畢業後,從家鄉北鎮縣高力板鄉政府辦事員起步,王俊仁憑藉腳踏實地,紮實肯幹,很快贏得組織的信任。那時的王俊仁,是個陽光快樂、勤奮謙遜的年輕人。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北鎮縣高力板鄉派出所所長是王俊仁擔任領導職務的開始,之後,他歷任北鎮縣溝幫子鎮公安分局局長,北鎮縣刑警大隊大隊長,北鎮縣公安局局長,黑山縣公安局局長,黑山縣政府副縣長、縣政法委副書記。2010年2月,王俊仁升任錦州市古塔區政府副區長、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長,登上了個人權力的巔峰

2015年年初,遼寧省錦州市紀委接到一封署名為“正義之聲”的舉報信,信中列舉了王俊仁很多貪汙腐化、欺壓群眾的事例。紀委辦案人員展開初查,發現大量違法犯罪事實。2015年4月,錦州市紀委正式對王俊仁立案調查。9月15日,王俊仁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隨後,案件被移送到檢察機關。凌海市檢察院依法對王俊仁採取強制措施,又以涉嫌受賄罪對王俊仁作出逮捕決定。隨著辦案工作的深入開展,王俊仁不為人知的一面漸漸“浮出水面”。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主政一方的王俊仁,外在形象一直是很光鮮的。案發前,他是古塔區的能人、強人、名人,是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基層領導。在古塔區政府,他以“敢想敢幹”聞名。作為副區長,王俊仁負責公安、消防、司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作為公安局局長,“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破獲各類刑事案件,查處各類治安案件,使轄區內刑事案件發案率逐年下降,群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強”,這些都是王俊仁的業績。幾年間,錦州市古塔區公安分局曾榮獲“清網行動”集體三等功,王俊仁個人獲得“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殊榮。在有關王俊仁的事蹟報道中,他是個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的好局長,但錦州市古塔區的群眾對他卻另有一番評價:“他呀,是臺上一個樣,臺下另一個樣”。

原來,與檯面上大力宣揚政績同步的,是王俊仁私下利用一切機會撈錢的“大手筆”。王俊仁個人買高檔時裝、一家人出國探親的鉅額花費,竟然都拿到公安局報銷。王俊仁兩個女兒在澳大利亞買房子,他張口就讓開發商給拿了636萬元。王俊仁想升職,還從單位拿公款兌換美元給上級領導“疏通關係”……

人生的大廈倒塌了

在古塔公安分局,王俊仁都是“一句話”“一支筆”,一個人說了算。正是有了這樣的權力溫床,王俊仁的私心迅速膨脹。

張本海在錦州成立了一家新北方建築裝飾公司,說是公司,但資質資金皆無,手底下的人員也很少,頂多算是“拾遺補缺”的“游擊隊”。張本海與王俊仁很早就認識,早在王俊仁任黑山縣公安局局長時,張本海帶人為黑山縣公安局下屬派出所的一個辦事大廳鋪設室內地磚,活“粗”得連王俊仁都看不下去。張本海自知憑實力很難攬到工程,就想方設法與王俊仁搞好關係,讓王俊仁給自己“安排”些工程幹。“背靠大樹好乘涼”,在王俊仁的關照下,王俊仁把黑山縣公安局的20個派出所,一個拘留所,一個看守所的工程承包給張本海,整個工程造價1400多萬元,張本海賺得盆滿缽滿。王俊仁還把張本海的侄子、兒子先後調入公安局開車當司機,並解決了事業編制。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在王俊仁眼中,付出是要有回報的。2010年10月,王俊仁和妻子李金梅來到張本海家,對張本海說大女兒王麗要在澳大利亞買房,問張本海是否感興趣,也在澳大利亞買一套房子。精明的張本海一下子就聽出了“話外音”,連忙笑著說:“多少錢一平方米啊?王麗買房子的錢我負責張羅吧。”王俊仁說:“澳大利亞的房子不貴,大概每平方米1萬元,有個200多萬元就夠了。”張本海連聲說:“好的,我馬上辦。”很快,張本海安排手下員工將236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澳元,匯到澳大利亞王俊仁大女兒王麗的賬戶上。

2013年年初的一天,王俊仁和妻子又來到張本海家,說二女兒王娜也要在澳大利亞買房子。張本海又安排手下人將400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澳元,匯到澳大利亞王娜的賬戶上。

張本海說:“我給王俊仁送錢,是因為他在承攬工程、我孩子就業等方面提供過幫助。人家是公安局長,開口要錢,我不敢得罪啊”。

王俊仁看錢用人,在古塔公安分局是一個公開的祕密。

尹萬民是古塔公安分局基層派出所的一個民警,他想調到站前機動車管理辦公室當主任。可是升遷提拔的事情到底該如何跟王俊仁開口呢尹萬民反覆思忖了好久。以前,王俊仁的家他曾去過幾次,帶的都是些小禮品,一是分量不足,二是也顯眼,影響不好。經過反覆權衡,尹萬民決定改變戰術,先打通王俊仁身邊的人,再多吹吹風,或許大事可成。

2014年1月,尹萬民邀請古塔公安分局副局長韓建林到酒店吃飯,席間,尹萬民說:“韓副局長,請您吃飯也不容易,難得您能給我面子。我還有一事相求,就是我幹民警也好多年了,在我提拔的問題上希望您能在王局長面前多多美言,我定會好好報答。”韓建林當場表示同意。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飯後,在酒店停車場,尹萬民將裝有10萬元人民幣的手提袋放在韓建林的轎車上,請他轉交給王俊仁。令尹萬民欣喜的是,王俊仁見到自己比以往多了幾分熱情,憑著直覺,他知道自己送錢的事王俊仁已經知道,並且笑納了。送出去的10萬元終於顯靈了。2014年7月,按照王俊仁的指示,分局對尹萬民進行了考核,在王俊仁的相助下,尹萬民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升遷夙願,被任命為主任。

作為古塔公安分局的“一把手”,王俊仁一手遮天,根本不把財經紀律當一回事。樑浩然,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警務保障室主任。王露露,錦州市淩河保護區公安分局民警。這兩個人都是王俊仁的心腹、愛徒和得力干將,他們助紂為虐,為王俊仁違法犯罪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王俊仁先後在北京新天地商廈、瀋陽中興大廈等地購買傑尼亞牌時裝五次,樑浩然、王露露明知違反規定,卻用虛假髮票將10萬餘元購衣款在分局財務賬上公然核銷。2012年9月,王俊仁指使樑浩然、王露露,把他和妻子李金梅到澳大利亞的往返機票、酒店住宿發票13萬餘元在分局賬上核銷。

2013年4月,王俊仁想競聘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準備跑關係給上級領導送些美元,他把樑浩然、王露露找到自己的辦公室,授意二人從單位賬戶上“借款”65萬元,兌換成10萬美元。隨後,他讓樑浩然、王露露用幾張假髮票平了賬。

“權與利結合越來越緊,交易越來越頻,沉淪也就越來越深,滑得也就越來越遠。我人生的大廈倒塌了。”王俊仁案發後這樣說。

萬惡之源皆為貪

2015年4月,錦州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對王俊仁立案調查。隨後,案件被移送到檢察機關。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具體負責偵辦此案。案件偵查終結後,依法向凌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王俊仁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汙177萬元,受賄680萬元,1022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面對指控,王俊仁表示認罪悔罪。凌海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俊仁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撈錢,貪汙、受賄樣樣在行的“優秀警察”

王俊仁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17年3月20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改判王俊仁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90萬元。王俊仁毀了自己,也害了別人。王俊仁的妻子李金梅、樑浩然、王露露均因共同犯罪被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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