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020 證券簡稱:華鈺礦業 公告編號:2017-031 號
西藏華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西藏華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7 年 6 月 8 日召開了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
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決定將已授予但未達到解鎖條件的共計 37
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處理,公司董事會將根據 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
大會的授權,具體辦理回購註銷、修改公司章程、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的相關事宜。
以上事項詳見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
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相
關公告。
上述 37 萬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註銷事宜辦理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將隨之
發生變動,總股本由 525,676,600 股變更為 525,306,600 股。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由於公司本次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涉及註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
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
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債權人未在規
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註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
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並隨附有關證明文
件。債權申報具體如下:
1、債權申報登記地點:拉薩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格桑路華鈺大廈三樓董事會
辦公室
2、郵編:850000
(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4、聯繫人:孫豔春
5、聯繫電話:0891-6329000-8054
6、傳真:0891-6362869
特此公告。
西藏華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