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法律 達摩克利斯 晉熙賈律師拆遷維權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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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明

轉自:“明律問刑”公眾號

本文僅供交流學習,若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立即刪除。

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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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注意你的身份

你是律師,是接受委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辯護人。不要因為“為壞人辯護”的指責就火冒三丈,也不要因為對方的的楚楚可憐就深深同情而陷入案件,辯護人是為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律師調查取證,只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不對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那是控方的事。

2.申請取證優先

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在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取證。確實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無罪的、重要的證據,可以建議偵查機關進行調查;也不要輕易選擇自行調查取證這種方式,要儘量把法律規定的方式用足用夠。最好申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而不直接向其本人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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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注意你的身份

你是律師,是接受委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辯護人。不要因為“為壞人辯護”的指責就火冒三丈,也不要因為對方的的楚楚可憐就深深同情而陷入案件,辯護人是為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律師調查取證,只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不對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那是控方的事。

2.申請取證優先

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在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取證。確實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無罪的、重要的證據,可以建議偵查機關進行調查;也不要輕易選擇自行調查取證這種方式,要儘量把法律規定的方式用足用夠。最好申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而不直接向其本人調查取證。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3.慎重選擇對象

對於已經客觀存在的書證、物證可以積極調查取證;對於主觀性較大的證人證言或者證人作出的書面證詞的調查務必十分慎重,不能輕率或盲目進行。對於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一般不再重新自行調查取證,如果對其證言有異議而且認為其證言事關重大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該證人出庭作證以便質證。在證人出庭作證或者當面調查取證之前,不宜事先接觸證人,也不要讓其他人代為通知。

4. 時刻牢記幾點

自行向證人調查取證的,必須做到合法、客觀、全面,而且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須向證人說明作偽證所負的法律責任,必須強調證人應當如實作證;調查證據時,不得威脅、引誘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如收買)唆使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不得毀滅、偽造證據,也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證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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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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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你的身份

你是律師,是接受委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辯護人。不要因為“為壞人辯護”的指責就火冒三丈,也不要因為對方的的楚楚可憐就深深同情而陷入案件,辯護人是為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律師調查取證,只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不對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那是控方的事。

2.申請取證優先

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在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取證。確實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無罪的、重要的證據,可以建議偵查機關進行調查;也不要輕易選擇自行調查取證這種方式,要儘量把法律規定的方式用足用夠。最好申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而不直接向其本人調查取證。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3.慎重選擇對象

對於已經客觀存在的書證、物證可以積極調查取證;對於主觀性較大的證人證言或者證人作出的書面證詞的調查務必十分慎重,不能輕率或盲目進行。對於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一般不再重新自行調查取證,如果對其證言有異議而且認為其證言事關重大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該證人出庭作證以便質證。在證人出庭作證或者當面調查取證之前,不宜事先接觸證人,也不要讓其他人代為通知。

4. 時刻牢記幾點

自行向證人調查取證的,必須做到合法、客觀、全面,而且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須向證人說明作偽證所負的法律責任,必須強調證人應當如實作證;調查證據時,不得威脅、引誘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如收買)唆使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不得毀滅、偽造證據,也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證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5.帶齊你的傢什

如果你已經選擇了自行調查取證,帶上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託書,相關的法律法規書籍(特別是相關權利和義務方面的內容)都是小ks。你不知道調查取證中會出現什麼情況,冷不丁可能會出現其他意料之外的證據,所以,帶上一些錄音、錄像、拍照、相關的證據提取器材設備也是必要的。畢竟,時間不可逆行,再次返工取證可能就不那麼順利了。

6.最好兩人一起

雖然法律、法規並未要求律師調查取證必須兩人進行,但只要條件許可,要儘量由兩個律師進行;重大、複雜或敏感案件,定性爭議較大的案件,單個律師取證應當杜絕;針對言詞證據調查時,原則上應當由兩名律師進行;或者,由一名律師帶領一名實習律師進行。一定要記得,不要讓已經參與過同一案件或相互關聯案件的其他律師再參與調查取證。

7.謹慎選擇地點

調查取證,你可以到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所在的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如果可以,最好在律師事務所進行。如果證人要求到茶館、酒吧等,或者其他消費場所調查取證時,應避免證人提供金錢支持或由調查取證對象支付消費支出。最後一定要記得: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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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注意你的身份

你是律師,是接受委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辯護人。不要因為“為壞人辯護”的指責就火冒三丈,也不要因為對方的的楚楚可憐就深深同情而陷入案件,辯護人是為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律師調查取證,只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不對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那是控方的事。

2.申請取證優先

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在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取證。確實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無罪的、重要的證據,可以建議偵查機關進行調查;也不要輕易選擇自行調查取證這種方式,要儘量把法律規定的方式用足用夠。最好申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而不直接向其本人調查取證。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3.慎重選擇對象

對於已經客觀存在的書證、物證可以積極調查取證;對於主觀性較大的證人證言或者證人作出的書面證詞的調查務必十分慎重,不能輕率或盲目進行。對於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一般不再重新自行調查取證,如果對其證言有異議而且認為其證言事關重大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該證人出庭作證以便質證。在證人出庭作證或者當面調查取證之前,不宜事先接觸證人,也不要讓其他人代為通知。

4. 時刻牢記幾點

自行向證人調查取證的,必須做到合法、客觀、全面,而且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須向證人說明作偽證所負的法律責任,必須強調證人應當如實作證;調查證據時,不得威脅、引誘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如收買)唆使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不得毀滅、偽造證據,也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證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5.帶齊你的傢什

如果你已經選擇了自行調查取證,帶上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託書,相關的法律法規書籍(特別是相關權利和義務方面的內容)都是小ks。你不知道調查取證中會出現什麼情況,冷不丁可能會出現其他意料之外的證據,所以,帶上一些錄音、錄像、拍照、相關的證據提取器材設備也是必要的。畢竟,時間不可逆行,再次返工取證可能就不那麼順利了。

6.最好兩人一起

雖然法律、法規並未要求律師調查取證必須兩人進行,但只要條件許可,要儘量由兩個律師進行;重大、複雜或敏感案件,定性爭議較大的案件,單個律師取證應當杜絕;針對言詞證據調查時,原則上應當由兩名律師進行;或者,由一名律師帶領一名實習律師進行。一定要記得,不要讓已經參與過同一案件或相互關聯案件的其他律師再參與調查取證。

7.謹慎選擇地點

調查取證,你可以到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所在的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如果可以,最好在律師事務所進行。如果證人要求到茶館、酒吧等,或者其他消費場所調查取證時,應避免證人提供金錢支持或由調查取證對象支付消費支出。最後一定要記得: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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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學會見證保護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儘量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在場見證,不要嫌麻煩;也可以採用錄音、錄像的方式保全調查取證的過程及結果,手機、錄音筆、攝像機,能用幾個用幾個,能拍多少拍多少,不要怕費電;還可以邀請公證部門參與取證,進行公證,不要怕花錢。這是你將來被黑後可以洗白自己的證據。對於證人,有圖有真相;對於律師,有見證才有真相,讓自己多長點心。

9.不讓家屬攪和

作為辯護律師,應當親自尋找和通知證人調查取證,不要委託被追訴人親朋幫助尋找和通知證人,更不能讓其幫助說服證人接受調查取證,或者鼓勵被追訴人家屬向證人調查取證。一旦被追訴人家屬取得了虛假證據,追究其偽證罪時,家屬多半是將責任推給律師。當事人或者其家屬提出某證據或某證據線索時,律師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取證時要自行進行,也不要家屬參與,更不得由被告人家屬、親友陪同一起取證;如果發現家屬串通證人作偽證,要拒絕向該證人收集、調查取證。一般也不要代家屬向司法機關提交證據,實在需要提交,最好讓家屬自行辦理;確屬重要證據的,代為提交也要做好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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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注意你的身份

你是律師,是接受委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辯護人。不要因為“為壞人辯護”的指責就火冒三丈,也不要因為對方的的楚楚可憐就深深同情而陷入案件,辯護人是為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律師調查取證,只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不對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那是控方的事。

2.申請取證優先

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在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取證。確實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無罪的、重要的證據,可以建議偵查機關進行調查;也不要輕易選擇自行調查取證這種方式,要儘量把法律規定的方式用足用夠。最好申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而不直接向其本人調查取證。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3.慎重選擇對象

對於已經客觀存在的書證、物證可以積極調查取證;對於主觀性較大的證人證言或者證人作出的書面證詞的調查務必十分慎重,不能輕率或盲目進行。對於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一般不再重新自行調查取證,如果對其證言有異議而且認為其證言事關重大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該證人出庭作證以便質證。在證人出庭作證或者當面調查取證之前,不宜事先接觸證人,也不要讓其他人代為通知。

4. 時刻牢記幾點

自行向證人調查取證的,必須做到合法、客觀、全面,而且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須向證人說明作偽證所負的法律責任,必須強調證人應當如實作證;調查證據時,不得威脅、引誘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如收買)唆使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不得毀滅、偽造證據,也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證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5.帶齊你的傢什

如果你已經選擇了自行調查取證,帶上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託書,相關的法律法規書籍(特別是相關權利和義務方面的內容)都是小ks。你不知道調查取證中會出現什麼情況,冷不丁可能會出現其他意料之外的證據,所以,帶上一些錄音、錄像、拍照、相關的證據提取器材設備也是必要的。畢竟,時間不可逆行,再次返工取證可能就不那麼順利了。

6.最好兩人一起

雖然法律、法規並未要求律師調查取證必須兩人進行,但只要條件許可,要儘量由兩個律師進行;重大、複雜或敏感案件,定性爭議較大的案件,單個律師取證應當杜絕;針對言詞證據調查時,原則上應當由兩名律師進行;或者,由一名律師帶領一名實習律師進行。一定要記得,不要讓已經參與過同一案件或相互關聯案件的其他律師再參與調查取證。

7.謹慎選擇地點

調查取證,你可以到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所在的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如果可以,最好在律師事務所進行。如果證人要求到茶館、酒吧等,或者其他消費場所調查取證時,應避免證人提供金錢支持或由調查取證對象支付消費支出。最後一定要記得:買單。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8.學會見證保護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儘量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在場見證,不要嫌麻煩;也可以採用錄音、錄像的方式保全調查取證的過程及結果,手機、錄音筆、攝像機,能用幾個用幾個,能拍多少拍多少,不要怕費電;還可以邀請公證部門參與取證,進行公證,不要怕花錢。這是你將來被黑後可以洗白自己的證據。對於證人,有圖有真相;對於律師,有見證才有真相,讓自己多長點心。

9.不讓家屬攪和

作為辯護律師,應當親自尋找和通知證人調查取證,不要委託被追訴人親朋幫助尋找和通知證人,更不能讓其幫助說服證人接受調查取證,或者鼓勵被追訴人家屬向證人調查取證。一旦被追訴人家屬取得了虛假證據,追究其偽證罪時,家屬多半是將責任推給律師。當事人或者其家屬提出某證據或某證據線索時,律師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取證時要自行進行,也不要家屬參與,更不得由被告人家屬、親友陪同一起取證;如果發現家屬串通證人作偽證,要拒絕向該證人收集、調查取證。一般也不要代家屬向司法機關提交證據,實在需要提交,最好讓家屬自行辦理;確屬重要證據的,代為提交也要做好防範。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0.不為證人代筆

在自行收集、調查取證過程中,不要向證人提供作證草稿或者代證人書寫證詞,然後讓證人蔘考、抄寫或簽名。在公權力面前,證人通常會說這個證言是照律師的稿子抄寫的,你很難跑脫引誘證人作偽證的嫌疑。發現證言已經改變的,要讓證人就證言改變的情況自行書寫證言。證人要求提供自書材料的,律師不得代為書寫或打印,也不得為證人代寫之後讓證人眷寫;證人已經自行形成自書材料的,辯護律師不得代為修改證人親筆書寫的證言;通常情況下,證人形成的自書材料,一般應要求證人自行提交辦案機關。

11.保持迴避距離

除非是對未成年人等取證可以由監護人在場,向一般證人調查取證一定要單獨進行,不得向多個證人同時取證。證人提供證據一般會有親友陪同,律師一定要提醒陪同人員和其他人員迴避,拒絕有利害或利益關係的無關人員在場。一旦證人改變證言,證人可能以此為由將所謂受到他人在場的心理壓力而不能如實回答的責任推到律師頭上。

12.說話要有分寸

再說一次,要注意你的身份。你是律師,不要先入為主,不要夾帶情緒,別張嘴亂說,別滿嘴胡說,拿不準的要查,要手機搜索。詢問切忌粗糙、簡單而應該儘可能詳細、具體,提問不能含糊其詞或模稜兩可,更不得帶有主觀傾向,不要向被調查取證對象透露案情、出示證據。事實和法律規定是我們說話的依據,不要向被調查取證對象介紹自己對案件的認識或分析意見。律師的隨口一說,會被並打上LOGO:律師說的。

13.不要怕再重複

一開始,你可能已經交代了證人的權利義務、法律規定,但不要怕麻煩,取證的最後你仍然要再次複述複核一遍。比如,對證人作證自主性、自願性的確認,就自書證言部分存在的漏洞、矛盾或模糊之處的核實詢問。修改過的地方,每一處和每一頁都要簽字、捺印手印,最後形成的筆錄要由證人閱看或向其宣讀並簽字確認。如果可以,最好能做個複核筆錄,讓證人、見證人對該複核筆錄的真實性簽名確認。

14.迴避幾類情形

以下幾類案件,一般要主動迴避調查取證:受賄案的行賄人(或者紀委查辦的“雙規”案件的有關證人);證言不明確、反覆、不穩定而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證言屬於“孤證”(即缺乏旁證或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證人;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的證人,等等。這些情形,原則上應當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通過申請證人出庭的方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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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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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供交流學習,若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立即刪除。

調查取證是律師辦案時的必經之路,而針對調查取證的專門規定,猶如懸在每位律師頭上“達摩克利斯之劍”,所以如何在調查取證時避免自身風險便成了關鍵。

調查取證,是每個刑辯律師的“共同科目”。但是,證不是那麼好取的,稍有不慎,既可能讓你的當事人陷入不利的境地,也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執業風險。《刑事訴訟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各律協發佈的“調查取證指引”中的相關規定,一般就是辯護人調查取證的基本教程,大家都會參照,不用再囉嗦。實踐中,那些“江湖”傳授的調查取證“潛規則”,其實也是防範風險的好法寶。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注意你的身份

你是律師,是接受委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辯護人。不要因為“為壞人辯護”的指責就火冒三丈,也不要因為對方的的楚楚可憐就深深同情而陷入案件,辯護人是為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律師調查取證,只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不對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取證——那是控方的事。

2.申請取證優先

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在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取證。確實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無罪的、重要的證據,可以建議偵查機關進行調查;也不要輕易選擇自行調查取證這種方式,要儘量把法律規定的方式用足用夠。最好申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而不直接向其本人調查取證。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3.慎重選擇對象

對於已經客觀存在的書證、物證可以積極調查取證;對於主觀性較大的證人證言或者證人作出的書面證詞的調查務必十分慎重,不能輕率或盲目進行。對於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一般不再重新自行調查取證,如果對其證言有異議而且認為其證言事關重大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該證人出庭作證以便質證。在證人出庭作證或者當面調查取證之前,不宜事先接觸證人,也不要讓其他人代為通知。

4. 時刻牢記幾點

自行向證人調查取證的,必須做到合法、客觀、全面,而且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須向證人說明作偽證所負的法律責任,必須強調證人應當如實作證;調查證據時,不得威脅、引誘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如收買)唆使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不得毀滅、偽造證據,也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證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5.帶齊你的傢什

如果你已經選擇了自行調查取證,帶上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託書,相關的法律法規書籍(特別是相關權利和義務方面的內容)都是小ks。你不知道調查取證中會出現什麼情況,冷不丁可能會出現其他意料之外的證據,所以,帶上一些錄音、錄像、拍照、相關的證據提取器材設備也是必要的。畢竟,時間不可逆行,再次返工取證可能就不那麼順利了。

6.最好兩人一起

雖然法律、法規並未要求律師調查取證必須兩人進行,但只要條件許可,要儘量由兩個律師進行;重大、複雜或敏感案件,定性爭議較大的案件,單個律師取證應當杜絕;針對言詞證據調查時,原則上應當由兩名律師進行;或者,由一名律師帶領一名實習律師進行。一定要記得,不要讓已經參與過同一案件或相互關聯案件的其他律師再參與調查取證。

7.謹慎選擇地點

調查取證,你可以到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所在的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如果可以,最好在律師事務所進行。如果證人要求到茶館、酒吧等,或者其他消費場所調查取證時,應避免證人提供金錢支持或由調查取證對象支付消費支出。最後一定要記得:買單。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8.學會見證保護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儘量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在場見證,不要嫌麻煩;也可以採用錄音、錄像的方式保全調查取證的過程及結果,手機、錄音筆、攝像機,能用幾個用幾個,能拍多少拍多少,不要怕費電;還可以邀請公證部門參與取證,進行公證,不要怕花錢。這是你將來被黑後可以洗白自己的證據。對於證人,有圖有真相;對於律師,有見證才有真相,讓自己多長點心。

9.不讓家屬攪和

作為辯護律師,應當親自尋找和通知證人調查取證,不要委託被追訴人親朋幫助尋找和通知證人,更不能讓其幫助說服證人接受調查取證,或者鼓勵被追訴人家屬向證人調查取證。一旦被追訴人家屬取得了虛假證據,追究其偽證罪時,家屬多半是將責任推給律師。當事人或者其家屬提出某證據或某證據線索時,律師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取證時要自行進行,也不要家屬參與,更不得由被告人家屬、親友陪同一起取證;如果發現家屬串通證人作偽證,要拒絕向該證人收集、調查取證。一般也不要代家屬向司法機關提交證據,實在需要提交,最好讓家屬自行辦理;確屬重要證據的,代為提交也要做好防範。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提示你這16條

10.不為證人代筆

在自行收集、調查取證過程中,不要向證人提供作證草稿或者代證人書寫證詞,然後讓證人蔘考、抄寫或簽名。在公權力面前,證人通常會說這個證言是照律師的稿子抄寫的,你很難跑脫引誘證人作偽證的嫌疑。發現證言已經改變的,要讓證人就證言改變的情況自行書寫證言。證人要求提供自書材料的,律師不得代為書寫或打印,也不得為證人代寫之後讓證人眷寫;證人已經自行形成自書材料的,辯護律師不得代為修改證人親筆書寫的證言;通常情況下,證人形成的自書材料,一般應要求證人自行提交辦案機關。

11.保持迴避距離

除非是對未成年人等取證可以由監護人在場,向一般證人調查取證一定要單獨進行,不得向多個證人同時取證。證人提供證據一般會有親友陪同,律師一定要提醒陪同人員和其他人員迴避,拒絕有利害或利益關係的無關人員在場。一旦證人改變證言,證人可能以此為由將所謂受到他人在場的心理壓力而不能如實回答的責任推到律師頭上。

12.說話要有分寸

再說一次,要注意你的身份。你是律師,不要先入為主,不要夾帶情緒,別張嘴亂說,別滿嘴胡說,拿不準的要查,要手機搜索。詢問切忌粗糙、簡單而應該儘可能詳細、具體,提問不能含糊其詞或模稜兩可,更不得帶有主觀傾向,不要向被調查取證對象透露案情、出示證據。事實和法律規定是我們說話的依據,不要向被調查取證對象介紹自己對案件的認識或分析意見。律師的隨口一說,會被並打上LOGO:律師說的。

13.不要怕再重複

一開始,你可能已經交代了證人的權利義務、法律規定,但不要怕麻煩,取證的最後你仍然要再次複述複核一遍。比如,對證人作證自主性、自願性的確認,就自書證言部分存在的漏洞、矛盾或模糊之處的核實詢問。修改過的地方,每一處和每一頁都要簽字、捺印手印,最後形成的筆錄要由證人閱看或向其宣讀並簽字確認。如果可以,最好能做個複核筆錄,讓證人、見證人對該複核筆錄的真實性簽名確認。

14.迴避幾類情形

以下幾類案件,一般要主動迴避調查取證:受賄案的行賄人(或者紀委查辦的“雙規”案件的有關證人);證言不明確、反覆、不穩定而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已經多次取證的證人;證言屬於“孤證”(即缺乏旁證或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證人;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的證人,等等。這些情形,原則上應當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者通過申請證人出庭的方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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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學會適可而止

調查取證時,若發現該證據對犯罪嫌疑人會產生不利影響,應當停止調查;發現被調查取證對象存在串供、作偽證、提供偽造或變造證據的,應終止調查取證;發現有關罪與非罪重要證據的,一般要中止調查取證,申請辦案機關調查取證;發現可能被投訴或其他可能對執業造成負面影響的情形時,一般也要主動中止,並應主動向辦案機關聲明,或向律師協會說明情況。

16.必要的附加項

你調查取證的如果是物證、書證等證據,在製作好調查取證筆錄和提取清單的同時,最好同時向證據持有人索要身份證複印件並經保管人簽字、捺印。如果可以,不妨懇請證人手持證據原件,拍照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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