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溫情調解,挽回兩家情誼

法律 交通 社會 欽北法院 欽北法院 2017-11-01

高山流水情,知音難再尋。二十多年的情誼,卻因一場車禍而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在欽北區法院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終於握手言和,兩家再續多年情誼,十八年的舊案也告一段落。

欽北區大寺鎮的謝某和杜某的丈夫為多年的“拜把兄弟”,兩家世代友好。然而,1999年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一切都變了樣。1999年4月21日,杜某僱請謝某開車到廣西靈山縣幫其拉甘蔗,杜某也隨車押運。貨車行駛到省道20221線71KM+150M時,因剎車失效與黎某駕駛的東風車相撞,致使兩車損壞、杜某雙腿受傷,後被送至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

經交警部門對事故作出認定,謝某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黎某負次要責任。事故後,黎某已向杜某支付醫療費一萬元,而謝某沒有賠償。杜某將謝某訴至法院,要求進行賠償。欽北區法院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方法》及相關規定,判處謝某賠償杜某醫療費、護理費等住院費用。判決生效後,謝某聲稱經濟十分困難,依舊沒有履行賠償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鑑於謝某消極履行的態度,2004年,法院對其進行拘留15日。後經過多方調查,仍無法找到其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只能先暫時終結執行程序。

案件雖然以終結執行程序處理,執行法官也換了一批又一批,但是執行的腳步從沒有停下。每一位接手的執行人員都會時不時的查詢謝某的財產,然而十幾年過去了仍無所獲。直到2017年初,執行人員終於發現在其新開的銀行賬戶有20000元存款,執行人員及時將款項劃撥到法院賬戶。但是申請人仍有小部分的債權沒有實現,案件又再次陷入困境。經過精心準備,執行法官於近日召集雙方進行調解。執行法官以雙方曾經多年的情誼為出發點,對謝某循循開導,又以法律準繩為突破點,步步跟進。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杜某表示理解謝某當前的困境,只要再償還5000元便可以了結雙方債務關係。謝某也表現出誠意,多方籌措出1000元當即支付給杜某,並定於2017年12月30日前在支付剩餘的4000元。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雙方愉快地簽下了和解協議,兩家終於放下多年的心結,一段跨世紀的情誼也得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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