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政府原祕書長沈震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罰100萬

法律 刑法 政法 時政 魚峰檢察 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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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府原祕書長沈震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罰100萬

柳州市政府原祕書長沈震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罰100萬

19日上午,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祕書長沈震受賄一案。

法院最終以受賄罪判處沈震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柳州市政府原祕書長沈震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罰100萬

沈震。

在今年3月3日的庭審中,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沈震利用其擔任柳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柳州市委副祕書長、柳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中共柳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柳州市人民政府祕書長等職務便利,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等10個單位和個人,在土地開發、職務調整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653萬元。依法應予受賄罪追究沈震的刑事責任。

柳州市政府原祕書長沈震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罰100萬

現年45歲的沈震是杭州人,1995年參加工作,用了16年時間從一名基層民警升到正處級柳州市委副祕書長。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沈震任柳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隨後轉任柳州市政府祕書長。

2016年4月,沈震因為嚴重違紀被“雙開”。廣西紀委監察廳網站曾發佈的消息稱,經查,沈震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特別是在其擔任柳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干預和插手土地整理、土地開發、房地產建設、礦山開採等市場經濟活動,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沈震落馬後,柳州國土系統多名局長相繼被查。包括柳江縣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伍英明,三江侗族自治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局長何茂勤,柳城縣國土局局長曾廣海等。

當日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沈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沈震進行了最後陳述。

沈震介紹

柳州市政府原祕書長沈震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罰100萬

沈震,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浙江杭州人,

199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12月參加工作,公共管理碩士,政工師。

曾任廣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祕書長。

沈震履歷

歷任廣西柳州市人大法制委祕書科副科長、科長,

廣西柳州市柳江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副縣長、副書記,

廣西柳州市委副祕書長,

廣西柳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廣西柳州市書記、局長,兼任柳州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

2015年8月-2016年4月任廣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祕書長。

來源:壹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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