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東方一副局長上任10天便被帶走調查 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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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被判免予刑事處罰

2016年,犯受賄罪、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獲刑

2019年,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東方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麥明剛

剛上任10天被帶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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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被判免予刑事處罰

2016年,犯受賄罪、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獲刑

2019年,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東方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麥明剛

剛上任10天被帶走調查

海南東方一副局長上任10天便被帶走調查 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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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被判免予刑事處罰

2016年,犯受賄罪、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獲刑

2019年,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東方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麥明剛

剛上任10天被帶走調查

海南東方一副局長上任10天便被帶走調查 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海南東方一副局長上任10天便被帶走調查 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

曾被媒體報道,剛上任10天就被帶走的時任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麥明剛,牽扯2008年的案件再次被檢察機關起訴,涉嫌錯誤發放退塘還林補助金440多萬,且收受他人賄賂9.5萬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麥明剛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獲刑五年六個月。

副局長剛上任 10天被帶走調查

據瞭解,麥明剛於2006年8月至2012年4月任東方市林業局生態辦主任。2013年7月9日,中共東方市委決定提名麥明剛為該市林業局副局長人選。7月25日,東方市政府正式下發了關於麥明剛任職的通知,不料,10天后他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2013年9月26日,東方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麥明剛市林業局副局長職務。2016年11月8日,東方市監察局決定給予麥明剛開除公職處分。

除此之外,因為觸犯法律,麥明剛一次又一次地站在了被告席上。2014年4月3日,麥明剛因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2016年8月12日,麥明剛因犯受賄罪被東方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他和鎮長“聯手”錯發補助金

1986年,原東方縣四更區公所(現東方市四更鎮人民政府)成立四更區養蝦公司,公司成立後在四更鎮四而村建設四而蝦場。2004年,四更鎮政府將該蝦場發包給辛某和周某某,2007年4月,辛某和周某某又將該蝦場轉包給了張某某。

東方市外經海資貿易公司於1987年由原東方縣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出資成立,公司成立後在東方四更鎮黑樹港海岸投資建設蝦場。2001年12月30日,外經公司將一部分蝦場發包給譚某,期限為50年,譚某向外經公司一次性交納承包金15萬元。

2004年7月11日,外經公司將另一部分蝦場發包給好當家東方水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當家公司”),面積為400畝,期限50年,“好當家公司”向外經公司支付了承包金55萬元。

2008年7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海南省海防林建設退塘還林實施方案》,對全省實施退塘還林工作進行部署。接著海南省林業局、海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海南省沿海防護林退塘還林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海南省沿海防護林退塘還林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明確規定退塘還林專項資金用於直接補助養殖塘主和填塘。

東方市林業局派時任生態辦主任的麥明剛帶工作組人員到四更鎮負責指導四更鎮的退塘還林工作,時任四更鎮人民政府鎮長的符超群對四更鎮的退塘還林工作負全責。

在實施退塘還林工作過程中,麥明剛對養殖塘進行現場登記確認時,將養殖塘的承包人張某某、譚某和“好當家公司”登記為養殖塘主。麥明剛還在三家申報的“監理或監督部門審核意見”欄簽署“情況屬實”的意見,造成四更鎮政府錯誤將退塘還林補助金髮放給了張某某、譚某和“好當家公司”。

承包人送他9.5萬“茶水費”

符超群在實施退塘還林工作過程中,明知張某某、譚某、“好當家公司”是養殖塘承包人而非養殖塘主的情況下,仍然代表四更鎮政府與張某某、譚某、“好當家公司”簽訂《退塘還林補助協議書》,並簽發了張某某和譚某的《東方市海防林造林退塘工程資金支付申請表》。爾後,四更鎮政府分別向張某某支付補助金78萬元、向譚某支付補助金200餘萬元、向“好當家公司"支付補助金162.25萬元。其後,張某某以“老闆贊助費”的名義轉賬23萬元到四更鎮人民政府。

麥明剛對張某某承包的蝦塘進行現場調查之後,告知四更鎮四更村委會主任黃某某,其在測量張某某的養殖塘時測量面積過大。黃某某傳話給張某某,測量養殖塘的面積過大,需要拿幾萬元給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當作茶水費。於是,張某某領到78萬元補助金後,通過黃某某送給了麥明剛9.5萬元。

撤銷緩刑,麥明剛被判五年六個月

2019年3月,東方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麥明剛、符超群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實施退塘還林工作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錯誤發放退塘還林補助金合計440.275萬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玩忽職守罪。麥明剛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實施退塘還林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9.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麥明剛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應當實行數罪併罰,麥明剛在緩刑考驗期內被發現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依法應當撤銷緩刑,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併罰。

法院判決,麥明剛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撤銷之前判決的緩刑部分,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元。被告人符超群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麥明剛的違法所得9.5萬元,繼續向麥明剛追繳,上繳國庫;因麥明剛、符超群犯玩忽職守罪造成的國家損失440.275萬元,繼續向張某某、譚某和“好當家公司"追繳。

宣判後,麥明剛、符超群不服,均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經海南二中院審理查明後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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