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餘志剛訴被告蘇育鋒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法律 投資 法制 社會 新華網 2017-05-29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

(2016)粵0105民初7649、7650號

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原告餘志剛訴被告蘇育鋒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6)粵0105民初2103-1號】的民事裁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現原告以本案已調解且履行完畢為由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解除對被告蘇育鋒名下的河北銀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的查封。因上述財產在貴院轄區內,故委託貴院代為進行解除對被告蘇育鋒工商股權的查封,並請貴院將解除查封的相關材料及時函覆我院。謝謝!

附:(2016)粵0105民初2103-1號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回證各一份。

二 0 一六 年 月 日

聯繫人: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少年庭 劉穎、張慧超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逸景路333號 郵編:510300 電話:020-83005567、8300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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