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誰讓他們借錢給我?!”橫縣法院拘留罰款伺候!

法律 經濟 法制 社會 橫縣普法 2017-06-03

話說這些年執行局的幹警們常聽一些債權人感嘆:沒借錢的時候感覺自己像爺爺,借了錢就成孫子了……但說歸說,執行局幹警們也就只是覺得這可能是一些申請人的調侃,具體案件也沒有真正出現過,這難道真的只是傳說?……

老賴:“誰讓他們借錢給我?!”橫縣法院拘留罰款伺候!

近日,橫縣法院執行局真就遇到這樣一個“活寶”。原來,某公司應廖某的請求,向其發放借款近30萬元從事茶業生意,為了約束廖某將來按期還款,要求其以村中宅基地作為抵押,將相關產權證明押放在公司……但還款期限屆滿,廖某以種種理由推脫,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橫縣法院執行人員多次與其溝通,試圖在法律的解釋和責任的承擔上向其闡明利害關係,希望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沒想到在數次傳喚和通話後,其最終漏出老賴的嘴臉:反正我宅基地產權證抵押在他們那裡,有本事讓他們來賣,賣不了別怪我,誰叫他們當初借錢給我來著!原來,廖某早已洞悉在房產買賣實踐中村集體分配給村民宅基地建房後是不允許在市場上流轉的,以廖某的邏輯,放著房子的證件在申請人處,就算是他還款的 “最大誠意”了,法院也拿他沒辦法,呵呵,或許他壓根就沒打算還錢來著!經查,廖某從事生豬屠宰和豬肉買賣,在市場上有攤位,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同時,鑑於其拒不申報其財產和有意拖賴的情節,法院依法決定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

老賴:“誰讓他們借錢給我?!”橫縣法院拘留罰款伺候!

老賴:“誰讓他們借錢給我?!”橫縣法院拘留罰款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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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高壓態勢下,奉勸老賴們不要再進行沒有實際意義的辯解,努力生產經營,承諾還款期限或積極籌措還款,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讓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實現,或預期實現,否則……被拘留的不僅僅是廖某,還有某某…..

老賴:“誰讓他們借錢給我?!”橫縣法院拘留罰款伺候!

撰稿:李智鋼 拍攝: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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