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履職盡責 推動憲法實施

法律 時政 張掖日報 2018-12-05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近年來,市政府法制辦始終牢固樹立憲政理念,把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憲法》融入於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糾紛化解等具體工作實踐,推進《憲法》貫徹實施。

一是堅持依法決策。嚴格落實《政府工作規則》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凡政府常務會議都確定1名法律顧問列席會議,全市70%的行政執法單位和依法授權的組織均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確保政府權力始終在憲法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

二是加強合法性審查。認真貫徹《張掖市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張掖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異議申請審查辦法》等制度,嚴格堅持計劃申報、審查立項等法制審核環節,對規範性文件及時進行嚴格清理、疑議會商、專家論證、及時廢止,對提交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規範性文件及各類涉法類文書,全部進行合法性、合憲性審查,為依法決策提供了法律服務保障。

三是清理規範性文件。結合上位法“立改廢”實際,組織全市各級各部門依憲依法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對違反憲法和上位法精神,加重行政相對人義務、限制和阻礙公平競爭的文件進行了徹底清理,經過四次集中清理和五次專項清理,取消各類證明事項78件,廢止產權保護文件32件,廢止涉及生態保護的文件1件,市級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共97件,縣級342件。通過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嚴格管理和清理評估,既保持了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合憲性,又促進了全市營商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四是規範執法行為。公平公正執法是憲法的精神要求。把依憲依法執法作為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的前提保障,著力規範事前防範、事中制約和事後監督機制,起草印發《張掖市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張掖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張掖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加大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從程序上確保各類執法活動合憲合法,推動全市各執法部門將憲法原則和法理精神落實在具體執法過程中。

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的憲法原則,大力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在市本級和六縣區分別推行“集中受理、集中審議、分散審理、分散決定”的相對集中和完全集中行政複議權制度改革,著力在健全制度和完善程序上下功工夫,行政複議案件質量不斷提高,複議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權益依法得到保護,社會公信力日益提升,行政複議解決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至目前,全市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375件,依法受理328件,辦結率95%以上。(市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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