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審結兩起土地非訴執行案件

法律 張豔 法制 社會 西部法制傳媒網 西部法制傳媒網 2017-09-03

近日,陝西省神木法院行政庭受理了兩起土地非訴執行案件。受理案件後,該庭分別依法組成了合議庭對現場進行了勘驗,並組織雙方進行了聽證,目前兩起案件已審結。

兩案所涉土地均系被執行人被批准使用的臨時用地,兩年到期後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拒不歸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其行為已形成臨時用地期滿拒不歸還土地的違法用地事實。

經合議庭審查,申請執行人所作處罰決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其要求被執行人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已具備法定執行效力,故神木法院對此准予強制執行。

臨時用地是工程建設施工和地址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畢後不再需要使用的國有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臨時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其上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應當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神木法院 張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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