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關法院法官努力促成一交通事故賠償案達成和解

法律 交通 保險 法制 法制與社會 2017-05-06

近日,大關法院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該案事發於2016年3月5日,被告趙某駕駛小型轎車搭乘二人從昭通市返回鎮雄縣。上午10時30分許,當車行至昭麻二級公路與原告發生碰撞。原告受傷後先後到大關縣人民醫院、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08天。事故造成原告重型顱腦損傷後左下肢肌無力七級傷殘,以及右肱骨外科頸粉碎性骨折九級傷殘。在交警部門協商賠償未果後,原告遂將被告趙某及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一同訴至法院。

為解決雙方的矛盾,法官組織雙方在庭前進行調解。調解初期,雙方分歧較大,但法官沒有放棄調解,因本案原告為未成年人,如果被告能在能力範圍內適當讓步,那麼原告將獲得更多賠償,對她今後身體健康恢復和生活都將帶來更大的幫助。在法官耐心調解下,被告趙某表示願意扣減部分先行墊付給原告的醫療費用。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5日內支付原告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6萬餘元。

原文鏈接:大關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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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H009 作者: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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