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抵押房遭法院拍賣,債權人稱拍出“白菜價”!當事法官迴應

法律 法制 社會 南國今報 2018-12-05

63歲的柳州市民馮女士稱,為主張債權,她申請法院依法執行已抵押登記給她的一套房屋。沒想到,在她等待的過程中,該房屋卻被另一家法院拍賣,且賣出的是“白菜價”,而拍賣時她卻不知情。得知此事,她向兩家法院討說法。兩家法院都回應稱:執行程序合法合規。


柳州一抵押房遭法院拍賣,債權人稱拍出“白菜價”!當事法官迴應


網絡圖片

當事人:抵押房被拍賣她卻不知情

2015年4月24日,馮女士將53.52萬元借給了周某瓊,周將名下一套柳州某高檔小區面積130多平方米的精裝房抵押給馮。當時,該房屋為三押,一押為銀行,二押為莫某玲,三押為馮女士。後莫某玲很快解押,馮女士實際為房屋第二抵押權人。

由於周某瓊未能按時還款,馮女士向柳州市柳北區法院(以下簡稱柳北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周某瓊歸還馮女士53.52萬元及違約金和利息。

鑑於周某瓊沒有履行法院判決,馮女士於2016年11月1日向柳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直到2018年8月2日,馮才收到法院郵寄來的裁定書,上面的落款時間為2016年11月29日。民事裁定書稱,已依法查封周某名下那套房屋,但因暫不宜處理,裁定終結馮女士申請的本次執行案。


柳州一抵押房遭法院拍賣,債權人稱拍出“白菜價”!當事法官迴應


網絡圖片

後來馮女士多方打聽才知道,其實早在一年多前,即2017年4月10日,抵押登記給她的這套房屋,已被柳州市柳南區法院(以下簡稱柳南法院)拍賣,以109萬多元成交。

原來,柳南法院於2017年3月21日,對涉案房屋的第一抵押權人某銀行,申請執行案裁定終止本次執行,當年4月10日,又通過一家拍賣公司拍賣了這套涉案房屋。

“折算價格7971元/平方米,這不是‘白菜價’嘛?我們打聽過,2017年該樓盤毛坯房價格超過9000元/平方米,而且涉案房屋還是精裝房,如果提前通知我,我分分鐘去買了。”馮女士提出強烈質疑。

馮女士認為,

自己作為涉案房屋抵押權人和執行申請人,無論依據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以下簡稱《拍賣規定》),以及2017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網拍規定》),在司法拍賣前,人民法院應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合理方式提前通知她。可是,兩家法院都沒有通知她,且她也沒有見到涉案房屋的評估報告。

馮還認為,柳南法院並沒有實行網拍,明顯違反了《網拍規定》。且拍賣後執行回來款項,除實現銀行債權後,餘下的10多萬元,至今也沒有同意支付給她。

當事法院:執行程序合法合規

對此,記者為此分別聯繫了柳北法院和柳南法院的承辦法官。

柳北法院承辦法官表示,

他們也是事後才知道,該房屋已由首封的柳南法院拍賣了。柳北法院承辦法官表示,根據最高法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馮女士作為抵押權人和申請執行人,符合有關拍賣事宜通知人範圍,即法院在拍賣前應依法通知她。而評估報告、拍賣通知,應由有權處置標的物的柳南法院負責送達和通知。

而柳南法院承辦法官也對馮女士的質疑一一作出回答。

首先,

柳南法院已通過法定形式履行通知義務。在拍賣房屋過程中,因被執行人周某瓊下落不明,故適用公告送達評估報告及法律文書。在拍賣過程中,工作人員到涉案房屋所在地、社區張貼公告,採取強制清空措施,並張貼醒目封條。

同時,

又兩次在報刊刊登拍賣信息,拍賣信息已充分傳播。

其次,

《網拍規定》於2017年1月1日實施,但因柳州市法院網絡系統未搭建完備,自治區高級法院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的規定(試行)》作出補充規定,凡2017年3月20日前已實施傳統拍賣的標的物,繼續沿用傳統拍賣模式。該拍賣涉案房屋,已於2017年2月22日經柳州市中級法院搖珠確定拍賣公司後,拍賣公司確定於同年3月16日作價119.3萬元,對該房屋進行第一次拍賣,因無人報名而流拍。第二次拍賣作價96萬元,4人報名經18輪競價,以104.5萬元成交。由於該房屋戶型、層高和所處小區位置的限制,加上拍賣需要一次性付款,所以104.5萬元成交價加上5%佣金,實際成本價為109.7萬元,符合當時線下拍賣行情。

涉案房屋尚有餘款可供分配,馮女士應按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參與分配的書面申請。若當事人對執行行為存在異議,可以向執行法院提起執行異議。

律師看法:執行程序存在問題

對於兩家法院承辦人的解釋,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看法。

廣西君行律師事務所劉律師認為,

下落不明的是被執行人周某瓊,公告送達效力只針對她有效,而對申請執行人馮女士,應依據《拍賣規定》和《網拍規定》規定的方式,依法通知馮女士。

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韋律師也表示,

雖然有了《補充通知》規定,但由於柳南法院2017年3月21日已裁定“終結執行”,裁定書作為法律文書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說明某銀行之前申請執行程序已全部終止。重新啟動執行程序後,應按《網拍規定》實行網上拍賣,繼續沿用傳統拍賣模式於法無據。馮女士可持相關材料,向檢察機關申訴或舉報,請求檢察機關對本執行案行使監督權。


來源 | 南國今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