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上訪如何表達訴求 這裡說得一清二楚

法律 時政 北京市房山區信訪辦 北京市房山區信訪辦 2017-11-01

在工作中發現許多“上訪信”存在事實不清、訴由不明、字跡潦草、未寫明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對信訪權利的實現造成障礙,也導致了辦理機關在審查和辦理環節遭遇本不應有的障礙,最終損害的還是信訪人的自身利益。下面,就怎樣寫好一封有效、簡潔的“上訪信”談幾點小經驗。

寫信之前

信訪人在寫信反映問題之前一定要明白自己提出的信訪事項是否符合《信訪條例》規定的行政機關和信訪工作機構的受理範圍。《信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因此,有關行政機關和信訪工作機構只能依照上述五項內容受理信訪信件。

“上訪信”到底咋寫呢?

“上訪信”最好使用電腦書寫,然後打印出來,如用筆書寫,一定要字跡清楚,方便辨認。

一定要給“上訪信”起個概括醒目的標題,比如:“關於王某房屋拆遷補償仍未落實的上訪信”,這樣可以一目瞭然的看清信訪人所要反映的主要問題。

接下來頂格寫好收信機關或受理機關的名稱後就要開始具體內容了:首先要介紹一下信訪人自己的個人情況,如:姓名、工作單位、職務、住址、聯繫方式等。然後就是“上訪信”最重要的部分表達自己的訴求和依據了。信訪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把最想反映的事實敘述清楚,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講明白,力求言簡意賅。說明白要求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你希望能夠怎麼解決,以及需要政府為你們之間的糾紛做些什麼。如果涉及到相關政策,請把主要政策也寫上,作為佐證,支撐你的訴求。最後,需要通過信件一起遞交的相關證實材料或照片等請在信的結尾處寫上名稱和份數,所附證實材料最好是複印件,原件要自己保存好,待受理機關調查取證時提供。如果是聯名信,要由每位信訪人親自簽名。投寄“上訪信”最好使用有誠信的快遞或使用掛號信,防止因信件丟失影響信訪人反映問題的解決或造成信訪人個人信息洩露。

來源:奈曼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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