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23載終獲無罪 金哲宏:只要我活著就能說清這事

法律 刑法 摩托車 社會 精選熱點資訊 2018-12-02
蒙冤23載終獲無罪 金哲宏:只要我活著就能說清這事

吉林省高院再審改判金哲宏無罪

後續國家賠償將依法啟動 2016年蒙冤23年的陳滿曾獲賠275萬元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對原審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金哲宏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金哲宏無罪。該案後續的國家賠償等工作將依法啟動。

吉林省高院認為,本案缺乏能夠鎖定原審被告人金哲宏作案的相關證據,金哲宏的作案時間、作案工具和作案動機不能確認;被害人死亡時間不能確認;金哲宏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存疑;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鏈條,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也沒有達到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的定罪要求。

蒙冤23載終獲無罪 金哲宏:只要我活著就能說清這事

金哲宏案脈絡

用摩托車搭載受害者 被警方鎖定為凶手

金哲宏入獄23年堅持申訴

今年50歲的金哲宏有將近一半時間是在監獄中度過,他因為牽扯1995年的一樁殺人案而入獄23年。該案歷時5年先後經歷了3次一審、2次被髮回重審,金哲宏4次被判故意殺人罪,並處死緩。

1995年9月10日17時許,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雙河鎮20歲女子李某,在黑石村租乘金哲宏駕駛的摩托車前往雙河鎮後失蹤。1995年9月29日8時許,村民在新立屯北吉沈鐵路南側樹林內發現一具女屍。經永吉縣公安局尋訪、調查和親友辨認,確認死者為李某。經鑑定,李某系右前額受外力打擊,昏迷狀態下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氣管、支氣管,使氣管強痙攣收縮引起窒息而死亡。因為有村民看到李某曾乘坐同鎮人金哲宏駕駛的摩托車,時年27歲的金哲宏被警方鎖定為凶手。當時,他是一家狗肉館的小老闆,兼做摩托車拉人生意。

吉林市中院於1996年11月、1998年8月、2000年5月三次認定,金哲宏用摩托車拉李某期間,起歹意,將其姦殺。故認定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金哲宏三次上訴,吉林省高院兩次發回重審,皆認為事實不清。最終在2000年8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服刑期間,金哲宏不斷喊冤申訴。2018年5月,服刑23年的金哲宏收到吉林省高院的再審決定書。

蒙冤23載終獲無罪 金哲宏:只要我活著就能說清這事

5大無罪理由

吉林省高院採納改判無罪的意見

本案是一起依據被告人個人有罪供述和證人證言定罪的典型案例,辯護律師李金星提供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吉林省高院在判決中認定金哲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5大理由:

第一,現有證據只能證明金哲宏曾與死者李某有過接觸,但無法證明其實施了殺人行為。

第二,金哲宏的有罪供述不穩定,前後矛盾,且無其他證據佐證。金哲宏在偵查階段共有21次供述,其中9次供認犯罪,12次否認犯罪。在審查起訴和偵查階段,均否認殺人。關於作案時間、作案地點、作案方式等前後供述不一,在作案細節方面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不同供述,且均無其他證據佐證,故金哲宏的有罪供述不能成為定案依據。

第三,原審裁判認定金哲宏殺人動機事實不清。根據金哲宏的有罪供述,其與李某發生性關係,因李某認為他付的錢款過少欲告發,遂將李某殺害,並供述與李某發生關係時有性行為,但鑑定意見證實在死者下體分泌物中未檢出精子。故金哲宏的殺人動機不清。

第四,被害人李某的死亡時間不清。證人證言證實,李某自1995年9月10日17時後失蹤,9月29日發現屍體,中間間隔19天,法醫也未能證實其具體死亡時間。現無法認定李某的死亡時間,更無從證明金哲宏是否具備作案時間。

第五,金哲宏加害被害人行為的事實不清。鑑定意見證實,李某右額受到外力打擊,金哲宏曾供述用木棒打李某致其昏迷後將其拋於溝內,而其供述的殺人現場和拋屍現場均未提取到木棒。金哲宏曾供述,在掩埋李某時,抓李某的頭部朝地上磕碰兩下,但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實,李某屍體位於一河溝內,將頭部朝地面磕碰兩下,無法形成其頭部傷情,故金哲宏加害被害人行為的事實不清。

判決書顯示,吉林省檢察院出庭檢察員再審時提出,本案的客觀證據和直接證據有限,間接證據無法形成鏈條,偵查機關在案發現場沒有提取到金哲宏的指紋、足跡、毛髮、精斑、作案凶器、穿著衣物等客觀證據,現場勘查筆錄、鑑定意見只能證明被害人被人殺害的事實和現場情況,不能證明金哲宏的殺人行為。

吉林省高院認為,金哲宏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機關提出依法改判,金哲宏及其辯護律師建議改判金哲宏無罪的意見,予以採納。經審委會討論決定,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金哲宏無罪。

對話金哲宏

今天回家 趕回去為母親上墳

法庭上捧著吉林省高院的刑事判決書,金哲宏幾次痛哭失聲。庭審結束後,在家人和代理律師李金星、襲祥棟等人的簇擁下,金哲宏拄著雙柺緩步走出法院,看得出他的精神狀態不錯。“今天回家了”重獲自由的金哲宏面對媒體記者大聲地表示,他期盼的這一天,距離1995年10月11日自己被抓,已經過去了23年。金哲宏的兒子表示,父親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趕回去先為奶奶上墳。

對於未來的生活 養好身體最重要

23年來堅持不懈地申訴,金哲宏百感交集,幾次哽咽難語:“出事的時候,我就告誡自己:只要我活著,我就能說清這個事,我沒有殺人。我今天就準備回永吉縣老家,我要趕回去為我的母親上墳。我的父親參加過解放戰爭,參加過抗美援朝,我母親病逝的時候就是因為我的這個事情,她走的時候沒閉上眼(哽咽),我回去要在父母墳頭拜祭,這是我目前最想做的事情。” 談到對於未來生活的打算,金哲宏表示,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養好身體。

律師呼籲建立快速平反申訴機制

“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辯護律師李金星公司華商報記者,這是在被關押23年來,他第一次看到金哲宏臉上露出笑容。

據李金星迴憶,今年5月9日,他在監獄會見金哲宏時,這個曾經英俊的退伍軍人,在管教的陪同下拄著柺杖顫顫巍巍走到會見窗口,從衣服裡掏出皺皺巴巴的再審決定書說:“我等了23年的這張紙,總算拿到了”。

“感謝吉林省高院,特別感謝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沒有最高法的介入,我們的案子不會有這麼快的結果。”對於金哲宏的無罪釋放,李金星表示,作為律師心情特別激動。金哲宏的申訴成功,也給了其他正在申訴的當事人巨大希望,他想呼籲國家儘快建立冤假錯案快速平反的申訴機制。據李金星透露,宣判無罪後,吉林省高院國家賠償委員會的法官和金哲宏已經見了面,為下一步提起國家賠償做好對接,但具體賠償數額暫不便說。華商報記者注意到,2016年四川陳滿蒙冤入獄23年被宣告無罪,陳滿申請國家賠償提出的索賠金額是966萬,最終經與海南省高院協商達成賠償協議,陳滿獲得國家賠償金2753777.64元。(華商報記者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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