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法院四舉措助推生態文明建設

法律 環境保護 法制 時政 閩侯法院 2017-07-16

一是完善生態環境修復機制,制定“補種復綠”及銜接互動機制,今年來審結生態案件15件,責令被告人補種、管護林木177.6畝,繳納保證金12.6萬元。

二是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設立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出臺規範性文件,聯合檢察院、公安合力破獲販賣象牙案2起,罰金28萬元。

三是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白沙國有林場設立“生態巡迴審理工作室”,增聘生態專家陪審員、特邀調解員,與檢察院、林業站、村委會協作化解林地糾紛。

四是強化生態文明宣傳,依託LED公告屏、電子觸摸屏、“雙微平臺”編髮環保案例18篇,開展普法宣講、巡迴審判11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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