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修水檢察
為使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工作職能有一個更加全面、深入的瞭解,現推出檢察機關職能系列專題介紹。本期介紹控告申訴檢察職能:
Q1、控告申訴部門的主要職能?
控告申訴部門主要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Q2、群眾遇到哪些情況可以在檢察院提起刑事申訴?
1、不服檢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決定的申訴。
2、不服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申訴。
3、不服檢察院撤銷案件決定的申訴。
4、不服檢察院其他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的申訴。
5、不服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
Q3、控告申訴部門受理群眾舉報嗎?
是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貪汙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的舉報。
Q4、群眾積極參加線索舉報有什麼獎勵?
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被舉報人構成犯罪的,檢察院會根據犯罪性質、犯罪數額和舉報材料價值確定獎勵金額,每案獎金數額一般不超過二十萬元。舉報人有重大貢獻的,經上級檢察院批准,獎金數額會有一定的增加。
Q5、舉報線索會怎麼進行處理?
控申部門自收到舉報線索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以下處理:
1、屬於本院管轄的,依法受理並分別移送本院有關部門辦理;屬於檢察院管轄但不屬於本院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院辦理。
2、不屬於檢察院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自首人;不屬於檢察院管轄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先採取緊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機關。
3、屬於性質不明難以歸口的,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查明情況後三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或者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