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檢·基層】蓋州市院:蓋州市委書記吳峰批示肯定《蓋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
8月21日,蓋州市委書記吳峰對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蓋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作出批示:
“蓋州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針對性強,實現了檢察職能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合,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動性和擔當精神。希望檢察院能夠繼續立足本職,守正創新,細化實化服務舉措,主動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精準法律服務,為蓋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8月21日,蓋州市委書記吳峰對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蓋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作出批示:
“蓋州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針對性強,實現了檢察職能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合,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動性和擔當精神。希望檢察院能夠繼續立足本職,守正創新,細化實化服務舉措,主動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精準法律服務,為蓋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以及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委和上級院關於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滿足蓋州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對法治新需求,支持、服務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營造更加優質的法治環境,蓋州市院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
一是全面打擊侵害民營企業違法行為, 積極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嚴厲打擊破壞民營企業營商環境、侵犯民營企業產權、侵害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和虛假訴訟、惡意訴訟行為。
二是全面改進辦案理念和方式,積極保障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慎重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把握起訴標準,保障涉案人員訴訟權利。開展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民營企業涉案財物監督活動。
三是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積極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強化對刑事不當司法行為監督、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監督。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和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查辦工作。
四是全面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問題反映規範化機制和宣傳推廣機制。
"8月21日,蓋州市委書記吳峰對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蓋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作出批示:
“蓋州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針對性強,實現了檢察職能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合,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動性和擔當精神。希望檢察院能夠繼續立足本職,守正創新,細化實化服務舉措,主動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精準法律服務,為蓋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以及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委和上級院關於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滿足蓋州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對法治新需求,支持、服務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營造更加優質的法治環境,蓋州市院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
一是全面打擊侵害民營企業違法行為, 積極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嚴厲打擊破壞民營企業營商環境、侵犯民營企業產權、侵害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和虛假訴訟、惡意訴訟行為。
二是全面改進辦案理念和方式,積極保障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慎重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把握起訴標準,保障涉案人員訴訟權利。開展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民營企業涉案財物監督活動。
三是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積極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強化對刑事不當司法行為監督、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監督。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和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查辦工作。
四是全面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問題反映規範化機制和宣傳推廣機制。
營口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文字、圖片丨蓋州市人民檢察院
編輯丨何悅
製作丨陳逸姍
"8月21日,蓋州市委書記吳峰對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蓋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作出批示:
“蓋州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針對性強,實現了檢察職能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合,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動性和擔當精神。希望檢察院能夠繼續立足本職,守正創新,細化實化服務舉措,主動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精準法律服務,為蓋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以及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委和上級院關於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滿足蓋州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對法治新需求,支持、服務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營造更加優質的法治環境,蓋州市院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意見》。
一是全面打擊侵害民營企業違法行為, 積極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嚴厲打擊破壞民營企業營商環境、侵犯民營企業產權、侵害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和虛假訴訟、惡意訴訟行為。
二是全面改進辦案理念和方式,積極保障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慎重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把握起訴標準,保障涉案人員訴訟權利。開展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民營企業涉案財物監督活動。
三是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積極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強化對刑事不當司法行為監督、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監督。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和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查辦工作。
四是全面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問題反映規範化機制和宣傳推廣機制。
營口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文字、圖片丨蓋州市人民檢察院
編輯丨何悅
製作丨陳逸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