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陽區法院:法官傾情調解 為討薪民工解難題

法律 農民 法制 社會 西部看四川 2017-06-10

四川新聞網德陽6月9日訊(代秀榮)近日,旌陽區法院民一庭加大對涉民生案件處理力度,一次性調解了4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有效維護了70多名討薪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2013年,原告宋某等四人帶領班組在某勞務公司承建的德陽市某國際社區工程A區、B區進行牆體砌磚,內牆、樓梯梯步抹灰等勞務作業,後該工程因故於2014年底停工至今,該勞務公司拖欠宋某等人勞務費一直未給付。2017年 4月25日,宋某等四人將勞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之弟劉某濤、劉某冬起訴到法院,要求兌付勞務工資。

審理中承辦法官發現,四位原告證據意識均較為薄弱,僅一人與被告簽訂了勞務合同約定了單價,但未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結算;兩人有被告簽字的結算單,該結算單確認了勞務費總額,但約定40%的勞務費用於工程收尾;另一人既沒有簽訂合同,也未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結算。為查明事實,在庭審中承辦法官耐心釋法悉理,告知當事人證據的重要性及舉證責任分配,同時也希望被告尊重客觀事實,最後經過法官的釋明,被告認可四名原告做工事實,但對工程量存有異議,並以工程爛尾未收到工程款為由拒付勞務費。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涉及民工達70多名,處理結果關係群眾切身利益,承辦法官找準時機,一方面向四原告闡明證據規則,讓其緩和激動情緒,迴歸協商平臺;另一方面反覆做被告的工作,根據庭審查明的勞務事實向其宣講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明確其與發包方之間系另外一層法律關係,不能據此拒付勞務工資,促使其同意調解。最後經過多次講情、講理、講法,雙方在法官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2018年5月31日前付清勞務費31萬餘元。

至此,歷時四年的勞務合同糾紛順利化解,雙方當事人均對結果表示滿意並對承辦法官的工作給予高度評價。 (新聞熱線:0838--222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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