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介入媒體 手法粗暴

法律 時政 海峽新幹線 海峽新幹線 2017-10-16

《聯合報》

即便是教育主管部門有再多站得住腳的法令理由,足以用主管機關之姿“介入”《國語日報》董事會改選,但《國語日報》畢竟是“媒體”,行政“出手”要求媒體修改章程、改選董事,恐須更加謹慎。

尤其,民進黨當局一貫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教育主管部門雖稱不介入經營,《國語日報》仍會是獨立法人,也不會接收財產,只協助改選董事會、迴歸正常運作,但《國語日報》修改章程後,教育主管部門可指派至少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設監察人等,並報送年度預算書至立法機構審議,也應建立組織、人事、會計及內部稽核等制度,外界如何相信當局真的會“置身於外”。

《國語日報》董事會爭議,肇起於今年初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應完成改選,卻疑因內部糾紛,遲未完成改選。董事長林昭賢隨後發函給教育主管部門,以《“國語”日報》當初是臺當局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為由,盼教育主管部門以主管機關身分協助處理。

教育主管部門隨後雖認定其確實為當局捐贈的財團法人,要求召開董事會修改章程和改選董事,但遭董事會決議拒絕並提出訴願。教育主管部門昨再援引相關法令,向臺北地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並請求指派臨時董事,但教育主管部門強勢要求董事會改選的作法,已引發外界非議。

後續法院判決若“不給力”,教育主管部門粗糙介入之舉恐深陷兩面不是人的尷尬局面;且後續《國語日報》完成改選,但教育主管部門指派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後,如何“善後”、如何讓外界信服當局沒有介入媒體,恐是另個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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