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查領導幹部懺悔錄悟出的哲理'

法律 人生第一份工作 摔跤 大學 人民傳媒網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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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懺悔錄是內心剖白,是真心話。但對那些被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來說,一切為時已晚,等待他們的是紀律與法律的懲處。人不可能不犯錯誤,但類似懺悔者的錯誤,是顛覆性的,是決不能犯的,犯了就要付出極為慘痛的代價。如果可以重新來過,相信這些人萬萬不肯再犯此類的錯誤。讀懺悔錄也是讀人,有益處。掩卷沉思,從這些懺悔錄中,我們應當汲取什麼樣的警示與教訓?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召開全會,有時會印發一些被中央紀委查處的嚴重違紀違法中管幹部的懺悔錄;省委、省紀委召開重要會議,也會印發一些被省紀委查處的省管幹部的懺悔錄。每每讀到這些懺悔錄,心情總是沉甸甸的:既為我們黨及時查處黨內的腐敗分子、清除嚴重的政治隱患、純潔黨的組織感到欣慰,又為這些懺悔者的失敗人生感到遺憾和悲哀。通過這些反面教材,筆者也有一些思考和感悟。

德與紀都要配位。古人說,德要配位。德不配位,必有災殃。作為黨員領導幹部,還應加上“紀要配位”,紀律意識、紀律觀念也要與職位相匹配,不然遲早會出事。縱觀懺悔錄的作者,反思他們違紀違法根本原因,都說到理想信念出了問題。一個人如果身體缺鈣,就容易得軟骨病;一個人如果精神缺“鈣”,就會失去定力,什麼樣的見不得人的事都有可能幹得出來。有的官至副國級、正部級,面對職務升遷,不是依靠組織,而是求神拜佛、迷信風水先生。有的官至副省級,檢索自己職位升遷軌跡,入黨的最初動機就不純,不是為黨的事業而奮鬥,而是投機,為了以後謀取更多個人私利。諸多懺悔者反思,其德與紀,並沒有隨著自己職務的提升而相應提高,個別甚至是紀盲、法盲,自己行為已經嚴重踐踏紀法卻茫然不知,直到被組織查處後才幡然悔悟。我們作為黨員幹部,首先是公民,具備社會公德這是最基本的。但這遠遠不夠,黨章明確了黨員及黨的幹部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黨員幹部的思想覺悟、紀律觀念、道德水平還要再高一些。從某種意義上說,職位越高,責任越重,修行應該更高,對自己的紀律與道德要求應當更嚴。

善始未必善終。翻閱中管、省管幹部的懺悔錄,從他們人生軌跡看,很多都可以概括為艱辛的童年、奮鬥的青年、放鬆的中年、出問題的末期(年齡多為四五十歲,少數為五六十歲)。在懺悔錄中,他們大都回憶小時候如何貧困,參加工作後特別是加入黨組織後如何打拼。仕途之初都比較順利,應該說是善始的。最後被組織查處,個別的是退休後被查處,沒能做到善終。善始與善終不是一個必然的因果關係。從這個現象可以悟出一個道理:人這一生,為人品德、世界觀改造,管前管不了後。過去好不等於現在好,現在好不等於以後好。所以要活到老、改造到老,要終身修煉,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奮鬥一生,須臾不可鬆懈。如果晚節不保,此前的奮鬥都會被清零。

謹防內因出問題。內因是變化的依據,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外因只有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被查處的中管、省管幹部,根本原因是自己主觀所為,咎由自取。有的懺悔者在剖析原因時,也提到了所處環境、條件因素,認為由於這些外因促使自己犯錯。外因不能說不是一個條件,但不是起決定性作用。古語云,正氣存內,邪不可幹。俗話講,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同樣的環境、同樣的條件為什麼其他人沒有腐敗墮落呢?因為自己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底線意識模糊,再遇相應環境,出問題就成為必然。

量變引起質變。在懺悔錄中,不少黨員幹部談及第一次收別人錢款的經歷: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有的還是外幣。當時也感覺不妥,甚至緊張到晚上睡不著覺。梳理這些人的經歷,應當說他們也不缺乏才幹,在各自的崗位上曾經做出過有益的貢獻,有的人成績甚至很大。可是,由於放鬆自律、放縱自己,不注意小事小節,於是產生“溫水煮青蛙”效應,由量變到質變,最終墜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徹底滑向黨和人民的反面,直到被組織查處、失去人身自由後才如夢初醒。

順境也有風險。有一位懺悔者說,自己一直順風順水,讀重點高中,考上大學,後被國家公派國外留學,直到博士畢業,後來又在國外工作了幾年,回國後進入國家機關。起步就是正處級,36歲正局級,46歲副部級。許多人說他是“上帝的寵兒”,自己也飄飄然。後來他才認識到,其實這種經歷有很大缺陷——缺乏基層艱苦磨練,沒有直接與普通老百姓聯繫,缺乏群眾感情,也未遇到挫折與考驗,看到、感受到的是國外同行業人高薪工作,曾經置身的是紙醉金迷、物慾橫流的資本主義社會。這類人,一旦遇有貪腐的機會,很容易喪失警惕性,難以自控,出問題就成為必然。讀罷這個人的懺悔書,感到惋惜的同時也體會到了“涇溪石險人兢慎,終歲不聞傾覆人。卻是平流無石處,時時聞說有沉淪”這首古詩的深意。凡事都是相輔相成的。人若在寬暢道路行走,容易放鬆警惕,可能有摔跤的危險;人若在坑坑窪窪的道路上行走,處處小心謹慎,反而不容易摔跤。這個案例也警示我們,當你在仕途上一路領先,在班子裡總是最年輕的時候,不妨多找自己的短板,自覺多聽批評意見,時常看看自己的不足與差距,不放鬆對自己的要求;當你身處要位、管人財物,處處都是別人求你幫助之時,要警惕事物的反面、謹記高處不勝寒的哲理,明白身處要位是職務使然,要常檢視自己的品德能力與所擔負的責任是否匹配。

小心成為“獵物”。習近平總書記曾告誡手中掌握著權力的領導幹部:“不可避免各種誘惑、算計都衝著你來,各種討好、捧殺都對著你去,往往會成為‘圍獵’的對象。”縱觀受到組織查處的腐敗分子,不少都是被不法分子“圍獵”而成為階下囚的。有的人在懺悔書中坦承,隨著職位的提升、權力的增大,上門求情辦事的人多了,阿諛奉承拍馬屁、說好話的人也多了。開始是收小禮品,後來是收大禮品、貴重禮品;開始是收小錢,後來是收鉅額現金,甚至是黃金。其實,這就如同在“獵場”打獵,那些禮品、現金,如同一個個誘餌,引導你一步步就範,一旦被這些圍獵者套住,你就難以自拔,最終便會與其同流合汙,變成這些圍獵者的獵物。黨員領導幹部要牢牢記住一個真理: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對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套近乎、施與小恩小惠,要保持應有的敏感與警惕。不論在何種情況下,公事只能公辦、按有關規定辦。行使職能權力,絕對不能摻雜私心,絕對不能在履職中撈取個人的好處。

注意生活作風問題。讀這些懺悔錄,還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許多貪官在生活作風上有問題。有的人打開違紀違法的缺口就是從生活作風問題開始的。其表現形態,多數是自己主觀所為,也有少數是因為自己身居要位、手中有權,被一些頗有心計的人拉下水。剖析這類懺悔者的行為,會發現他們出現生活作風問題後,就要想辦法用金錢來滿足需求、彌補過失,但是靠合法的收入又難以實現,於是就會動用公權力攫取不法收入。出現作風問題、違反生活紀律,進而走上貪腐的道路,會給黨的事業及個人家庭造成重大損失。作為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守公德,也要嚴私德。“防止領導成員腐化”“重視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經濟、戀愛和生活作風問題”,70年前,犧牲在重慶白公館、渣滓洞的烈士們在殘酷的鬥爭實踐中總結出的“獄中八條意見”,至今仍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久遠地警示革命後來人。

警惕兩面人。每當讀到曾經在一個班子裡共事、相處還比較好的懺悔者所述,不免產生這樣的疑問:怎麼我們當時在一起的時候沒有感覺、看不出來?看了他們在懺悔錄中對自己內心的剖析才有了答案:兩面人、善於偽裝。有一位在懺悔錄中寫道:近十年來,自己每到清明節都要去某山燒香拜佛求官運亨通,甚至半夜起來搶燒“頭香”,並請寺廟大師做法事,為其指點迷津。但此人在單位常常在臺上給部屬講堅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永葆共產黨人先進本色,臺下做的卻是另一套。這類人,臺上為人,臺下為鬼,臺上講馬列是為別人,臺下信鬼神是為自己,表面上好話說盡,實際上壞事幹絕。但再勞心費力,也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即使“演技”再高,那也只能裝得了一時,而裝不了一世,偽裝終究會有被拆穿的那天。

權力不能失去監督。權力只有在有效的監督下才有可能正確、規範行使。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自然就應受到人民與組織的監督。不少懺悔者都是單位或部門的一把手,他們習慣了凌駕於組織之上、凌駕於班子集體之上,唯我獨尊、我行我素,用手中的權力與不法分子相勾結,搞權錢交易。有位懺悔者說,他把所管領域當作自家的“一畝三分地”,以領域謀權、以領域謀勢,急功近利、大轟大嗡,一心撈取政治資本,政治野心完全壓倒了政治責任。這些人的教訓警示我們,領導幹部要正確處理權力與監督的關係,要養成在群眾和組織的監督下工作、生活的習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每當讀這些懺悔錄,心情都很沉重,也會在內心發問:這些懺悔錄是不是終局?還會不會有類似的懺悔錄出來?應當說,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明確的。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些人付出了慘痛代價,我們應該通過他們認真思考,自覺把自己擺進來,問問如果處在同樣的時空、具體環境下,面對這些人經手的事,會不會也犯這類錯誤?怎樣才能避免這類問題發生?從宏觀來說,有權力就會有腐敗。由此可見,全面從嚴治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反腐敗鬥爭也永遠在路上,以後還有可能讀到類似的懺悔錄。就個體而言,如果我們能夠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思想上始終高度警惕,嚴格遵守黨規黨紀,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個人是可以做到拒腐蝕、永不沾的,是可以做到一輩子都是清正的,每一名黨員幹部都應有這個信心和決心。(周澤民)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編:苟瑩 監製: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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