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法律 摩托車 刑法 海安 泰州 植物 城市日曆 2019-06-23

男子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側翻,導致坐在後座的妻子,經搶救無效身亡。身為丈夫,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前段時間,海安法院就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交通肇事罪案,被告人姜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2017年12月28日,泰州人姜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未經登記的二輪摩托車,帶著妻子沈某經海安某路段行駛時,因操作不當,所駕車輛發生側翻,致使姜某和妻子跌倒受傷。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海安法院研究室主任錢軍

發現這個情況後 有群眾圍上來以後

有群眾報案 姜某知道報案以後留在現場

等待公安處理 沒有逃跑

然後如實交代罪行 按照法律規定屬於自首

事故發生後,沈某被送醫救治,術後呈持續植物生存狀態,評定為重傷一級,不幸的是2018年1月7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警部門鑑定,姜某被查獲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4.2mg/100ml,屬於酒駕。交警部門認定,姜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海安法院研究室主任錢軍

死者孃家人考慮到他的特定情況

為子女各方面考慮 不希望追究他的責任

但是從法律角度講

即使受害人是你的親屬

但是從《刑法》上要追究責任的

他不好迴避法律的處理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法院審理認為,姜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飲酒後駕駛車輛發生致一人重傷的重大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綜合諸多因素,最終判處姜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海安法院研究室主任錢軍

法律規定要構成犯罪的

親屬關係並不影響定罪

只是考慮到親屬關係

當事人要求和解等等因素

法院判處緩刑也是妥當的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還是那句老話,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起案件提醒大家,即便行為的被害人是自己的近親屬,構成犯罪的也要追究責任,依法依規駕駛機動車才是正道。

海安法院:男子無證酒駕妻子摔亡 近親屬犯罪同樣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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