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少年殺人案,歷時9年審判,為何最終使日本法律被迫修改?

法律 日本 刑法 文化 書影斑斕 2018-11-29

文 | 書影君

"正是有死刑的存在,罪犯才會正視自己的罪行。"——本村洋

日本著名記者和作家門田隆將,寫過一本《與絕望抗爭—尋求正義的3300個日夜》。

書中詳細記述了1999年4月14日發生在日本山口縣光市的一起入室殺人案件,以及之後此案歷時九年的審理過程。

一起少年殺人案,歷時9年審判,為何最終使日本法律被迫修改?

通過對此案件過程的忠實記錄,作者試圖反思日本刑事法律在戰後一直存在的一個不正常現象:以保護人權為目的,過度對刑事被告人(尤其是少年刑事被告人)權利的保護,以及對於刑事被害人及家屬權利的忽視。

並最終引導讀者思索這樣一個問題:死刑,究竟有沒有用處?

一起少年殺人案,歷時9年審判,為何最終使日本法律被迫修改?

劇集海報

2010年,這起案件被拍攝成了一部劇集片《為什麼你要和絕望抗爭 木村洋的3300日 》,由江口洋介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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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新日本製鐵公司技師本村洋的妻子本村彌生和僅有十一個月大的女兒夕夏,在家中慘遭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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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受害人

案件很快告破,凶手是附近自來水公司的一名剛剛年滿18歲的男子F,因為想要實施強姦,F冒充修理人員進入本村家中,將女主人本村彌生殺害後姦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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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中關於本案的報道

更為凶殘的是,為了使十一個月大的女兒不再啼哭,凶手殘忍地將孩子頭朝下摔在地上。當時孩子並未死亡,醒來後哭著繼續爬向已經死亡的母親身邊,凶手於是用隨身攜帶的繩子殘忍地勒死了孩子。

可以想見,這是一起多麼殘忍髮指的凶殺案,自己的妻子與女兒被殺,對於作為丈夫與父親的本村洋來說,無異於天塌地陷一般。

警方由於很快逮捕了嫌疑人,所以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本村洋強忍著悲傷,期待法律對凶手能作出公正的裁決,判處F死刑,以告慰自己的妻子和女兒。

但是,很快,本村就發現事情不是他想象的那樣"殺人一定要償命"這麼原始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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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F被抓後,很快就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但由於他犯罪時剛剛年滿18歲,有可能適用日本的《少年法》,於是山口縣地檢署將F移送到少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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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福田孝行

這意味著,此案不但有可能開不了庭,甚至會在被害人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消失在一片黑暗當中"。

幸運的是,因本案作案手段異常殘忍,山口縣少年法院又將案件移送回地檢署,這是第一道波折。

其次,因為被告人是少年,所以在涉及案件的報道中,媒體便再也不能使用嫌疑人F的真實名字(這也是本書中一直用F指稱嫌疑人的原因),否則甚至有可能被嫌疑人以毀謗名譽而告上法庭。

這還不算,作為受害人本村一家,甚至連嫌疑人的出生成長背景、歸案後的認罪態度等等基本情況,在這部《少年法》的層層保護之下,都不可能瞭解到。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受害人本村一家的情況,在無所不能的媒體挖掘之下,卻可以肆無忌憚地指名道姓公開報道,毫無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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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本村洋一家

這種狀況,無異於在本村原本傷痕累累的內心灑上了一大把鹹鹽。本村開始質疑,這樣的法律,究竟在保護誰的權利?

日本在二戰後的人權觀念大為增強,但是如果僅僅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才當做人權來保護,這顯然是一種誤解。

03

這種不滿,在一次開庭時,本村與法院工作人員的衝突中爆發了出來。

當時,本村想要把妻子與女兒的遺像帶入法庭,卻被工作人員阻止,說無關物品只能暫存不能帶入。

而本村認為讓妻子和女兒參加庭審,這是根本無可厚非的事情。

在爭執無果的情況下,工作人員跑去詢問法官,是否可以面見本村聽取訴求。但卻被告知法官沒有義務見受害人,也不會做出任何解釋。

這種答覆令本村很難接受,但卻在檢察官以順利開庭為重的勸導下,選擇妥協,最終本村用黑布將遺像覆蓋後進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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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洋將妻子的遺像帶入法庭

此案一審在山口地方法院審理,法官最後以"F犯罪時年紀尚輕,對自己所犯罪行確有悔意,今後應該給其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為判決理由,判處F無期徒刑。

而按照日本的法律,少年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只要坐夠七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的結果,對於本村一家人來說根本不能接受。

深陷失去親人痛苦的泥沼,等來的卻是罪犯因為年輕而得到的輕判,這樣的打擊使本村甚至產生了自殺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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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洋被阻止帶遺像進入法庭(影片劇照)

他已經對這樣的司法制度深深失望,法官不是站在受害人這一邊,而是更多地傾向保護那個少年被告人。

在法庭上,法官甚至從來都沒有與被害人家屬有過哪怕一次的眼神對視。

04

在庭審之後的記者會上,絕望的本村發出了怒吼:我不再寄希望與司法,只盼望被告人在獄中可以快些釋放,自己好親手殺掉他,為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報仇。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同樣不能接受的還有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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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洋接受記者採訪

他也憤憤地表示,這種只顧參照以前同樣少年犯殺人案件的量刑標準,而不考慮具體案件殘忍程度的僵硬司法判決,堅決不能接受。

一定不能讓這樣的判決發生,否則會為以後同樣的案例造成更為不好的示範效應。

檢察官表示一定會幫助本村將案件抗訴到底,並在案件宣判後的第六天即向廣島高等法院提出了抗訴。

同一時期,本村還收到了其他案件同樣是受害人家屬的來電,邀請他一起組建犯罪被害者協會(即現在的日本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共同為保護受害人家屬的權利而奔走呼號。

在這樣的努力下,日本國會內閣提出的包括《犯罪被害者保護法》在內的幾部關於受害人權利的法案在國會全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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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洋

法案通過帶來的變化,是越來越多的法院實施了相應的改革措施,比如允許受害人家屬攜帶受害人的遺像進入法庭、給受害人家屬預留足夠多的法庭坐席、原本只能坐在旁聽席上的被害人家屬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等等。

可以說這樣的司法改革,正是和包括本村在內的受害人家屬的努力分不開的。

05

案件進入廣島地方高等法院審理,儘管二審法官個人對本村一家遭遇深表同情,但依據日本刑事法律"罪行均衡原則"和"永山基準"(源自日本永山則夫殺人案,案犯永山則夫為十九歲少年,連續槍殺四人後獲判死刑,因此許多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均以此案為量刑基準,世稱"永山基準"),最終還是以"難保被告未有重生之可能性"為理由維持了一審地方法院的無期判決。

對於這樣的結果,本案檢察官選擇繼續抗訴。

在二審判決下達三年零八個月之後,本村得到了案件將在最高法院審理的消息。

最高法院在經過被告人辯護律師無故缺席、審判法官因退休而延期審理等波折的審理過程之後,最終宣佈原判決作廢,發回廣島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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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律師團

被告人F得到了一些日本反對死刑的知名律師的無償幫助,這些律師們組成了強大的辯護團,並頻繁召開記者招待會和案情研討會,對案件施加輿論。

但由於辯護律師們對於被告人F的殺人強姦行為,重新進行了匪夷所思地案情編排及解釋,令F在法庭上對自己之前的供述全部予以推翻。導致廣島高等法院認為被告人九年之後,依然沒有意識到自己所犯下的嚴重罪行,毫無悔改之意,所以最終下達了死刑判決。

06

這個死刑判決來之不易,是本村等受害人家屬在苦苦堅持了九年之後才得到的。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聽到了自己最終被判處死刑的那一刻,被告人F反而顯得異常平靜,甚至不同於以往地向法官、檢察官、本村一家依次地鞠躬後方才離開法庭。

這種表現,與他這麼多年來每一次庭審中的那種毫無悔意、滿不在乎的表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作者門田隆將在死刑判決下達後,曾通過努力採訪到了被告人F。

他表現的異常平靜,甚至說這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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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福田孝行

因為之前一直被判處無期徒刑,他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嚴重罪行,但這一次被判處死刑,他開始反省,開始領悟,並最終開始慢慢意識到自己是犯了多麼嚴重的殘忍的罪行。

面對這樣的一種心理變化,就連作者也開始茫然了。

是啊,死刑是對犯罪者的懲罰,尤其是對那種不思悔改的犯罪者。

但是如果因為死刑的原因,方使犯罪者產生了深深的悔意,但是他卻再也沒有機會去用實際行動救贖自己的靈魂了,這樣的情況,是多麼弔詭的一個悖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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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洋

故事到此完結,想必許多心懷善良正義之情的讀者,就如同一直支持本村一家的許許多多日本普通民眾一般,註定要歡呼慶祝,認為死刑判決終於下達,而正義也終於得到了伸張吧?

我承認,這恐怕也是本書作者以及主人公本村洋堅定的看法,正如在案件最終下達死刑判決後,本村洋說的話:

"死刑制度之所以存在,正是因為人的生命十分尊貴。人之所以認為犯下殘忍罪行的人需以性命賠償,也是出於尊重生命的考慮。

若是沒有了死刑,大家還會這麼關注這場審判的結果嗎?正因為有死刑的存在,F才會正視自己的罪行。"

07

在面對本村一家"唯有被告人被判處死刑方能伸張正義"這樣一種強烈而又樸素的正義觀面前,我在深深欽佩他們為親人而執著堅持的同時,也在深深地思索:

正義,究竟如何伸張?死刑,到底有什麼樣的用處?

對於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來說,罪犯的死,就是正義的唯一實現途徑!

面對罪犯的凶殘與不思悔改時,同樣憤怒的我也不斷地在反問自己,死刑,難道不是在面對這種罪犯,血債血償、伸張正義的唯一途徑嗎?

這是一個多麼弘大深邃的司法問題啊!

但這個問題顯然又不單純是一個司法問題,它牽涉宗教、哲學、法律、歷史、社會學,顯然不是一句"殺人償命"的老話便可以解釋清楚的。

08

書中還有這麼一段情節,本村在案件審理的九年中,不斷參加各種演講及電視節目。

其中,一次他參加了一個節目,去美國德州探視一個被判處死刑的黑人青年畢斯理。畢斯理因為在盜竊汽車的過程中槍殺了一名67歲的白人男子,而最終被法院判處死刑。

本村在與他開始交流時,隱瞞了自己是一名受害人家屬的身份。

他驚異於畢斯理的有禮舉止。事實上,畢斯理也確實是一個優秀的大學生,只是一時不慎的選擇,導致自己最終跌入了命運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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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海報

本村最終還是向畢斯理坦陳了自己受害人家屬的身份,並直言不諱地說明自己的不變信念就是努力爭取,使法院最終對F作出死刑判決。

而他來的目的,也是想看看死刑究竟會對一個人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畢斯理表示,本村的心情他十分理解,也願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贖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但是",畢斯理最終對本村說,"如果能夠獲得原諒,我希望再一次到外邊去,與這個社會共同生活,畢竟我們也是人啊。"

09

對啊,我們不都是人麼?

當罪犯殘暴地殺人時,受害者是一個人,但我們以正義的名義,藉助司法的力量冷靜地剝奪掉罪犯的生命時,罪犯不也是一個人嗎?

我們的行為,究竟與他殺人的行為有何差別?僅僅因為我們代表著正義的一方嗎?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借用《聖經》中的一個故事來說明:

"法利賽人要懲罰一個通姦的女子,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過,就朝她仍石頭吧。但最終沒有一個人上前實施。"

或許,這個故事就是一個隱喻:我們人類,是作為一個生命整體而存在於這個星球,每一個獨立個體的人所犯下的罪孽,其實是我們人類整體的罪孽。拯救他,便是拯救我們,而懲罰他,也是在懲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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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之爭,在我國一直存在,但社會的發展,故意殺人這個最為嚴重的刑事犯罪,其實已經出現了多種現實情形,乃至稀釋了這種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嚴重暴力犯罪的法律可譴責性。

比如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反抗殺夫、比如遭受暴力不法侵害的防衛過當等等,雖然都是故意殺人,但無論從司法界還是理論界,乃至民間聲音,其實都對上述幾種情況展現出了更為寬容的態度。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古老樸素的同態復仇觀念,越來越多地被社會進步所帶來的新的觀念逐漸削減、弱化。

同時,作為法治領域上層建築的最高立法、司法機關的態度來講,從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到《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從《刑法修正案(九)》繼續取消9個死刑罪名,到進一步提高對死緩罪犯執行死刑的門檻。

我們國家在努力減少死刑適用的腳步,一直沒有停止過,這也充分展現了我國政府對死刑這種終極暴力懲罰措施越來越慎重的態度。

與之同步的,我國"死刑減輕、生刑加重"的刑事司法價值取向,延長有期徒刑的服刑刑期及限制減刑等具體刑事司法措施,我認為是涉及死刑存廢之爭的一個非常有意義的緩衝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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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退一步來說,即便是一個對自己所犯罪行沒有絲毫悔意的罪大惡極的犯罪人,即使以任何理由都不能減少法律、世人對他所犯罪行的否定性評價,那麼除了剝奪掉他的生命,其實還有更好的方法,那就是可以用時間這把軟刀子,一點點,一點點,緩慢但卻堅決地割掉他醜惡靈魂中的毒瘡。

時間是把殺豬刀,刀刀催人老。

生刑的加重,會在漫長的刑期當中,讓罪大惡極且沒有悔意之人,終身處於一種因自己所犯罪行而遭受懲罰的持續狀態。

一年、兩年、十年、二十年,年年不變地懲罰著。這種懲罰,其實比瞬間斃命的懲罰更為殘酷。

一起少年殺人案,歷時9年審判,為何最終使日本法律被迫修改?

在美劇《美國恐怖故事》第三季當中,一個犯下滔天罪惡的莊園女主人,被女巫懲罰擁有了永生不死的能力,並被放入棺材中埋入地下。

她將在她的無限生命當中,經歷自己親人、朋友一個個地離去,而她註定在自己永無盡頭的生命黑暗的隧道中,在自己思維清晰的狀態下,獨自承受這些痛苦。

我想,這其實是這部美劇的一種司法寓意:將罪大惡極的犯罪人判處終身監禁並不得釋放,令他在自己剩餘人生中永遠不能迴歸社會,並獨自面對孤獨黑暗,即便他終身不知悔恨,這種懲罰其實也比一死了之要使他更加痛苦千萬倍吧。

就如同一句電影臺詞:"死亡從來就不是痛苦,活著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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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文開頭的疑問與思考,正義,究竟是什麼?

我認為正義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個古老樸素道理的現實展現,從這一點來講,正義的定義,從來沒有改變過。

我要說的是,死刑,作為對不思悔改、罪大惡極罪犯的"惡報",我認為絕不是最重的終極懲罰,相反,是讓他活著,如同一具標本般終身浸泡在因自己的惡行而遭受懲罰的藥液中,用時間之刃慢慢割掉他靈魂上的毒瘡。

但也有學者認為,經過超長時間的關押,罪犯人格遭到破壞,無力氣也無感情,成為機器和廢人,沒回歸社會的能力了,而這與刑罰制度中使罪犯改造後迴歸社會的目的是相沖突的。(見劉仁文教授所著《死刑的溫度》第235頁)

一起少年殺人案,歷時9年審判,為何最終使日本法律被迫修改?

我認為,死刑存廢之爭之所以會在百姓、學者、司法官員乃至國家之間引起如此反差強烈的意見衝突,恐怕也說明了此問題的現實複雜程度。

即便是本文所表述的觀點,從開始認為否定死刑是為了拯救我們自身靈魂,到最後認為加重的生刑比死刑更為殘酷有效,這種依舊沉陷於刑法的懲罰功能中糾結的態度,也許正是反映了死刑存廢之爭這個問題終究還是不能用世俗的方法論去探究解決。

或許最終牽涉到了"寬容"這個宗教及哲學的終極問題,正如考夫曼所言:"寬容在今日世界,乃至於明日世界,都是一個人類的命運問題甚至是存活問題"。

也許,這才是對本文中"究竟怎樣才能伸張正義"這個問題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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