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網絡安全法》已實施,千萬別做這些事,罰款還會被追責!

法律 網絡安全 信息安全 社會 綦江微發佈 2017-06-08
「聚焦」《網絡安全法》已實施,千萬別做這些事,罰款還會被追責!「聚焦」《網絡安全法》已實施,千萬別做這些事,罰款還會被追責!

互聯網已經融入我們的生活,

成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但是網絡運行、信息等方面也存在安全隱患,

為保護各級網絡安全,

6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

「聚焦」《網絡安全法》已實施,千萬別做這些事,罰款還會被追責!

《網絡安全法》都有哪些關注點呢?

網民們都來認真學一下,

一不小心就可能犯法哦。

小編來科普一下:

嚴厲打擊網絡攻擊

我國一直是網絡攻擊的受害國,每個月有1萬多個網站被篡改,80%的政府網站受到過攻擊,這些網絡攻擊主要來自美國 。

«網絡安全法» 規定,境外的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個人或者組織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聚焦」《網絡安全法》已實施,千萬別做這些事,罰款還會被追責!

保護未成年人

國家支持研發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保障舉報權利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向網信、 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 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

維護個人信息安全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祕密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技木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洩露、損毀、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關鍵信息管理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 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依照其規定。

違反網絡實名制

網絡運營者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 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侵害個人信息 承擔行政責任

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違反本法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萬元以下罰款。

「聚焦」《網絡安全法》已實施,千萬別做這些事,罰款還會被追責!

消息來源 綦江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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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陶玲 值班:夏昌銘 總編:代文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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