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165分,罰款近萬元!千萬別把車借給朋友'
江西省宜春市一名男子
將借車給朋友們使用後
違法記錄多達72條
記分多達165分
罰款金額竟已累積到近1萬元
江西省宜春市一名男子
將借車給朋友們使用後
違法記錄多達72條
記分多達165分
罰款金額竟已累積到近1萬元
所以關係再好
車也不能往外借
扣分、罰款是小事
出事故了怎麼辦?誰又該承擔責任?
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承擔賠償責任的先後順序
1
保險公司
如果有買保險
那必然是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
保險沒能賠完的部分
再由借車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車主沒買保險呢?
江西省宜春市一名男子
將借車給朋友們使用後
違法記錄多達72條
記分多達165分
罰款金額竟已累積到近1萬元
所以關係再好
車也不能往外借
扣分、罰款是小事
出事故了怎麼辦?誰又該承擔責任?
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承擔賠償責任的先後順序
1
保險公司
如果有買保險
那必然是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
保險沒能賠完的部分
再由借車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車主沒買保險呢?
車技再厲害
還是得買個交強險!
每個車主都是投保義務人,如果借車人借了沒有買交強險的車,那就先要跟車主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ps:如果有商業險負責賠償
借車人和車主都不需要出錢賠償
2
借車人
正常情況下
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誰開車誰承擔責任
如果車主有過錯
那車主要跟借車人一起
按過錯比例來承擔責任
如果傷者的總損失為20萬元,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只能賠償10萬元,然後傷者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自行承擔了30%的責任,那麼借車人這邊還要賠7萬元(10x70%)。
但是如果車主本來就不應該借車給借車人,假設法官酌定車主承擔20%的責任,那麼車主就要賠1.4萬元(7x20%),借車人賠償5.6萬元(7x80%)。
3
車主
如何判斷車主有無責任呢?
簡單來說就是
車主需要盡到審核義務
確保“車沒問題+借車人沒問題”
1、如果出借汽車正常年檢,借用人有相應駕駛資格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不負法律責任。
2、如果出借汽車未正常年檢(包括無行駛證),或借用人沒相應駕駛資格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江西省宜春市一名男子
將借車給朋友們使用後
違法記錄多達72條
記分多達165分
罰款金額竟已累積到近1萬元
所以關係再好
車也不能往外借
扣分、罰款是小事
出事故了怎麼辦?誰又該承擔責任?
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承擔賠償責任的先後順序
1
保險公司
如果有買保險
那必然是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
保險沒能賠完的部分
再由借車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車主沒買保險呢?
車技再厲害
還是得買個交強險!
每個車主都是投保義務人,如果借車人借了沒有買交強險的車,那就先要跟車主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ps:如果有商業險負責賠償
借車人和車主都不需要出錢賠償
2
借車人
正常情況下
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誰開車誰承擔責任
如果車主有過錯
那車主要跟借車人一起
按過錯比例來承擔責任
如果傷者的總損失為20萬元,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只能賠償10萬元,然後傷者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自行承擔了30%的責任,那麼借車人這邊還要賠7萬元(10x70%)。
但是如果車主本來就不應該借車給借車人,假設法官酌定車主承擔20%的責任,那麼車主就要賠1.4萬元(7x20%),借車人賠償5.6萬元(7x80%)。
3
車主
如何判斷車主有無責任呢?
簡單來說就是
車主需要盡到審核義務
確保“車沒問題+借車人沒問題”
1、如果出借汽車正常年檢,借用人有相應駕駛資格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不負法律責任。
2、如果出借汽車未正常年檢(包括無行駛證),或借用人沒相應駕駛資格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如果車輛長時間未維修保養,存在剎車制動不靈、車燈不亮、胎壓不均衡等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你還出借!
注意:未年檢、未買交強險、使用非依合法程序取得的車輛號牌......因這些缺陷不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故不能作為認定過錯的依據。
2
如果借車人沒有合法駕照或者駕照的準駕車型與借用車輛不符,你還出借!
注意:如借車人駕照過期、駕照被註銷、拿著摩托車的駕照去開轎車,這些都算是車主有過錯。
3
如果借車人喝了酒、吃了藥,精神狀態不佳,或患有妨礙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你還出借!
注意:如借車的人是車主熟悉的人,喜歡喝酒或有吸毒史等情形,法院可能會推定車主對此知情,借車具有過錯。
江西省宜春市一名男子
將借車給朋友們使用後
違法記錄多達72條
記分多達165分
罰款金額竟已累積到近1萬元
所以關係再好
車也不能往外借
扣分、罰款是小事
出事故了怎麼辦?誰又該承擔責任?
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承擔賠償責任的先後順序
1
保險公司
如果有買保險
那必然是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
保險沒能賠完的部分
再由借車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車主沒買保險呢?
車技再厲害
還是得買個交強險!
每個車主都是投保義務人,如果借車人借了沒有買交強險的車,那就先要跟車主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ps:如果有商業險負責賠償
借車人和車主都不需要出錢賠償
2
借車人
正常情況下
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誰開車誰承擔責任
如果車主有過錯
那車主要跟借車人一起
按過錯比例來承擔責任
如果傷者的總損失為20萬元,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只能賠償10萬元,然後傷者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自行承擔了30%的責任,那麼借車人這邊還要賠7萬元(10x70%)。
但是如果車主本來就不應該借車給借車人,假設法官酌定車主承擔20%的責任,那麼車主就要賠1.4萬元(7x20%),借車人賠償5.6萬元(7x80%)。
3
車主
如何判斷車主有無責任呢?
簡單來說就是
車主需要盡到審核義務
確保“車沒問題+借車人沒問題”
1、如果出借汽車正常年檢,借用人有相應駕駛資格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不負法律責任。
2、如果出借汽車未正常年檢(包括無行駛證),或借用人沒相應駕駛資格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如果車輛長時間未維修保養,存在剎車制動不靈、車燈不亮、胎壓不均衡等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你還出借!
注意:未年檢、未買交強險、使用非依合法程序取得的車輛號牌......因這些缺陷不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故不能作為認定過錯的依據。
2
如果借車人沒有合法駕照或者駕照的準駕車型與借用車輛不符,你還出借!
注意:如借車人駕照過期、駕照被註銷、拿著摩托車的駕照去開轎車,這些都算是車主有過錯。
3
如果借車人喝了酒、吃了藥,精神狀態不佳,或患有妨礙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你還出借!
注意:如借車的人是車主熟悉的人,喜歡喝酒或有吸毒史等情形,法院可能會推定車主對此知情,借車具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