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取得工傷賠付需走完的法律程序

法律 保險 社會保險 證券投資基金 陝西韜達律師事務所 2019-06-15
勞動者取得工傷賠付需走完的法律程序

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後,根據現實情況的不同,往往工傷賠付的法律程序存在巨大差異,筆者就將可能發生的幾種工傷賠付的法律程序向大家做一簡單梳理。

一、勞動關係明確,且用人單位參保工傷保險。

在此情況下,受傷害職工的賠付流程較為簡單。由用人單位在職工受到事故傷害1個月內,向參保統籌地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或延期,待認定為工傷後,即可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支付工傷待遇;若需鑑定機構鑑定,則待鑑定等級做出後,即可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支付工傷待遇。若用人單位未予申請工傷認定,受傷害職工方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行提起申請工傷認定。待認定為工傷後,經鑑定機構確定工傷等級,即可申請社保經辦機構在工傷保險基金中予以賠付自受傷害職工提起申請後的費用,申請之日前的費用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該結果不服,則可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程序。

二、勞動關係明確,但用人單位未參保工傷保險。

勞動關係明確,但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為勞動者參保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勞動者可在受工傷1年內向統籌地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後經鑑定機構鑑定確定工傷等級,由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賠付範圍內自行向勞動者賠付。用人單位不予賠付,勞動者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勞動關係不明確,且用人單位也未參保工傷保險。

勞動關係不明確,且用人單位也未參保工傷保險程序較為複雜。發生工傷後勞動者首先應當向勞動人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確認勞動關係,再向統籌地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之後程序與第二種情形一致。

但在此情形下勞動者有可能遇到萬里長征式的賠付法律程序:

1、申請確定勞動關係的勞動仲裁程序。

2、對仲裁不服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訴訟程序(可能包含一審、二審)。

3、勞動關係確認後向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程序。

4、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行政複議或訴訟程序(可能包含一審、二審)。

5、進行工傷傷情鑑定及複核。

6、向勞動人事仲裁部門申請工傷賠付仲裁。

7、對勞動仲裁部門的工傷賠付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可能包含一審、二審)。

8、執行程序。

作者:王亮律師

陝西韜達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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