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區法院用“黑名單”治服“老賴”

法律 法制 社會 賀州新聞網 2017-05-20

賀州新聞網(通訊員 蘇茂明 周豪)5月13日,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執行員用足執行強制措施,並利用週末時間,圓滿化解一起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當場履行了部分義務。

八步區法院用“黑名單”治服“老賴”

2011年12月,劉某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商品房定向開發協議》,約定劉某選購房地產公司開發的總預算為303256元的房屋,房地產公司於2014年12月份前交付房屋。

2014年2月,劉某與韋某簽訂《轉讓合同》,約定劉某將在某房地產公司選購的房屋轉讓給韋某,並約定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策或開發商原因)劉某無法將房屋更名或過戶至韋某名下,劉某必須退回韋某所交款項,則雙方不算違約。隨後,韋某給付劉某定金、轉讓費、部分房款等共計207256元。

由於房地產公司一直未交房,導致劉某也不能向韋某交房。之後,韋某多次與劉某協商要求返還房款未果。遂2016年7月韋某訴至法院,要求劉某返還房款並支付利息。法院依法受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解除雙方的轉讓合同,被告劉某返還原告韋某207256元並支付利息13679元。判決作出後,雙方均未上訴。

判決生效後,劉某未主動履行義務,遂韋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件受理後,八步區法院依法向劉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依舊不履行義務。執行員經過“四查”(即對被執行人存款、土地房屋、車輛、股權等財產的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在賀州有一處房產,於是立即對該處房產進行了查封。

由於被執行人在外地做生意,常年不在家,主辦執行員只能通過電話與其溝通。主辦執行員耐心的作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嚴肅的向其說明不履行判決書義務的後果,並表明如繼續不把法律當做一回事,法院將會對其被查封的房產進行拍賣,並把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將會對生活和事業造成巨大影響。

由於擔心房屋被法院拍賣,更擔心會上法院“黑名單”,以後做生意處處受限制,因此,劉某在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和執行員的耐心勸導下,終於同意到法院處理該起執行案件。

5月13日,法院執行員組織申請人和被執行人來到法院進行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劉某於2017年5月13日歸還50000元款項,剩餘款項163253元於2017年5月26日前還清,韋某放棄對利息的追償。

八步區法院用“黑名單”治服“老賴”

雙方簽署和解協議後,劉某當場支付了5萬元執行款。

“謝謝法院的同志!幫我追回欠款。” 韋某用自己帶來的點鈔機點清款項後,向執行員表示感謝。

“這回法院不會把我列入‘黑名單’了吧?”被執行人當場付了5萬元執行款後,忐忑的問執行員。

“暫時不會上‘失信人員名單’,但是剩下的義務還要繼續履行完畢。到時候還會幫你把房子的查封解除。”八步區法院執行員解釋道。

今年以來,八步區法院不斷強化執行威懾,形成高壓態勢。推動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予以公佈,利用本地媒體、微信、微博及LED顯示屏,公佈曝光“老賴”名單,讓失信被執行人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交通出行等方面受限制,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履行債務;加大強制執行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拘傳、拘留、罰款、移送追究刑事責任等強制措施,依法懲治規避執行行為,取得了顯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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