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黑名單給“網絡失信”戴上緊箍咒'

經濟 技術 法律 電子商務 中國發展網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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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互聯網信息服務嚴重失信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對納入失信黑名單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將依法依規實施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網上行為限制、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

網民“任賢良”表示,中國網民規模超過8億,居全球第一。電子商務、社交媒體、共享經濟、網絡文化等繁榮發展,但繁榮背後存在網絡欺詐、造謠傳謠、信息洩露等失信行為甚至違法違規問題,嚴重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和網絡的正常秩序,侵害網民隱私和消費者權益。

此次徵求意見稿指出,通過網絡編造、發佈、傳播違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為編造、發佈、傳播違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等信息提供技術、設備支持或者其他服務等被網信部門認定為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嚴重失信行為,行為主體將被列入互聯網信息服務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在網絡上的言行負責。”網民“春華秋實”表示,網絡的興起正在改變我們傳統的社交方式,人們在網絡上有了更多表達自己想法的途徑,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秩序和規範,只有加強制度建設,才能還人們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網民“徐漢明”表示,在加快建設完備的網絡治理法律規範體系的同時,必須著力建設高效的網絡治理法治實施體系。這包括針對網絡企業的實施許可、對網絡違法行為實施處罰或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等執法活動。

網民“月汐”認為,此次互聯網信息服務失信黑名單的設立,對規範網絡行為,淨化網絡空間有重要意義,可以警醒不法分子,規範並約束其行為。還能讓人們在便捷社交的同時,守住自己的隱私,進而維護網絡空間的公平與秩序。(記者 劉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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