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縣法院:院長親辦“骨頭案” 連審兩起拒執罪

法律 刑法 政法 社會 淇縣人民法院 2017-05-24

淇縣法院:院長親辦“骨頭案” 連審兩起拒執罪

淇縣法院:院長親辦“骨頭案” 連審兩起拒執罪

5月19日,淇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梅建橋開庭審理兩起拒執犯罪案件,被告人因法律的威懾力,主動履行,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在何某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王某某曾在淇縣西崗鎮經營一家塑鋼門市,從申請執行人何某某處進貨,拖欠何某某貨款共計2.9萬餘元拒不支付。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王某某夫妻千方百計躲避執行。最終在淇縣法院5月10日晚開展的“夏季雷霆”第一次大規模執行行動中被依法拘留。

庭審過程中,刑事自訴人何某某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某某進行了質證,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王某某在被採取強制措施後,起初態度強硬。梅建橋院長作為審判長,首先向其釋明拒執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同時告誡被告人要進行換位思考,履行誠信義務。王某某考慮到躲債對其造成生活上的種種不便,特別是即將面臨的刑事處罰,最終表示願意履行法定義務,申請人何某某對王某某表示了諒解。梅建橋院長當庭宣判王某某觸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免於刑事處罰。

在隨後審理的李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一案中,在合議庭的努力下,李某某最終也與刑事自訴人達成了諒解,願意主動履行,最終被判處拒不執行判決罪,免於刑事處罰。

在“夏季雷霆”執行行動中,淇縣法院對一批在社會上影響極壞的老賴採取強制措施,重點打擊拒執犯罪。活動以來,涉嫌拒執犯罪立案23案,迫於刑事處罰壓力, 10名“老賴”主動履行法定義務44.4萬餘元,極大的打擊了“老賴”囂張氣焰,樹立法院的權威,增強法院判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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