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竟騙自己大伯 共騙盜走25萬元 獲刑七年六個月

法律 社會 三秦都市報 三秦都市報 2017-09-13

三秦都市報 - 三秦網咸陽訊(李軍委記者陳奮翔)一男子先是稱自己有熟人可幫大伯的外甥辦理駕駛證,後又虛構領導外甥要徵用大伯承包的山地,共詐騙走自己大伯的現金14.2萬元,後來還設套盜走伯母銀行卡中的10.82萬元。最終,這名男子不但把自己送進了班房,還需退賠犯罪所得25.02萬元。

2015年7月的一天,陳某與大伯王某閒聊,無意間得知大伯想給自己的外甥辦理駕駛證,陳某當時手頭拮据,頓生邪念,謊稱自己在駕校有熟人可以幫助辦理,王某相信了血脈相連的侄子,當場給了陳某3000元。沒幾天,陳某便將這些錢揮霍一空。

見王某這麼輕易上鉤,陳某便萌生再次詐騙的念頭。思量中,陳某想起王某在永壽承包山地,便謊稱自己認識一名叫“李紅偉”(此人純屬陳某編造)的人,是中央某領導妻子的外甥,準備徵用王某在永壽縣承包的800畝山地修建高級陵園,事成后王某可以得到1500萬元的土地承包款。

此後,陳某多次冒充“李紅偉”與王某通電話,騙取王某信任後,陳某以自己是中介人,需要繳納承包山地稅,還數次冒充“李紅偉”給王某打電話謊稱家中有事、王某銀行卡被監控等,先後騙取王某現金13.9萬元。

隨之,陳某的胃越來越大,2016年1月,他以王某與妻子馬某的身份證號重號,需重辦身份證和掛失銀行卡為由,帶著馬某來興平市東環路一家銀行內,在馬某辦理完新卡後,陳某謊稱往卡里打點款,把馬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要到手,將卡內現金10.82萬元以取現和轉賬的方式盜竊。

就這樣,陳某先後詐騙王某家14.2萬元、盜竊10.82萬元,所有贓款全部揮霍。

今年4月,王某察覺上當受騙,到興平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後,陳某被抓獲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近日,興平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最終法院決定對陳某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責令被告人陳某向王某、馬某退賠犯罪所得25.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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