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神木少女案件背後引發的反思

法律 刑法 社會 夏日黃昏夜未央 2018-12-17
陝西神木少女案件背後引發的反思

近來網上一直在傳播陝西神木少女案件,感覺我們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互聯網媒體時代的高速發展,同時也將社會各類訊息鋪天蓋地的傳播著。在看到慘痛教訓的同時,我們應該思索誘發這些案件的根源到底是什麼,我相信我們這個社會主流思想還應當是正能量多一點,能夠更好的引導廣眾的正確認知和良好的輿論導向,讓我們這個社會變得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隨著國家反腐倡廉之後的下一個大動作就是掃黑除惡,國家提出建造和諧社會這個口號不是空喊,只不過需要一個過渡期,蜿蜒曲折螺旋式前進的趨勢。今天本人就陝西神木少女案背後引發的思考,談談自己的看法。

陝西神木少女案件背後引發的反思

有的人說造成未成年人頻繁犯罪的原因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犯罪懲處的“寬鬆”,更有人提出:“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侵犯,而不是縱容犯罪。”比如,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不滿14週歲的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初衷是出於對未成年人群的保護作用,而隨著時代的發展,未成年人的接觸認知能力逐漸增強,在保護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加大國家《民法》《刑法》的普及教育。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警法機關做好廣大青少年群體的法律知識普及。未成年人大部分存在於不知法,不畏法的狀態,既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行為舉止會引發哪些法律後果。

陝西神木少女案件背後引發的反思

而誘發未成年人做出超乎年齡舉止和觸犯法律法規行為的根源,是缺乏來自家庭,校園的管教和與其成長社會環境因素的良好引導。缺乏普通青少年該有的家庭監護和家庭管教,早早“混社會”,缺乏正面價值觀的引導,是造成這些少年行為走向偏差,直至犯下大錯的主要原因。但從某種意義上說,那些行凶少年、少女不僅是施害者,也是被冷落、被凌辱和被壓抑的對象。青少年脫離健全的家庭監護與管教,不單單是教育問題,更是深刻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拿出更大的力氣加以解決。

對於一些因父母外出打工造成的留守現象,以及老弱家庭成員現象,監護人應該有選擇權,應該在子女管教與謀生之間,作出更妥善的選擇與安排。當其無力做出選擇時,面對這樣的社會生態,社會群眾不應置若罔聞,理應為這些邊緣家庭雪中送炭,尤其是為下一代健康成長做有力的社會支撐,避免他們的人生脫軌。與此同時政府部門與社會力量更全面地介入監護關係,為身處社會邊緣狀態的青少年提供更人性化的保護和支持,祖國的未來,所有成年人都是其監護人,都應該予以幫助和教育監督。還有為什麼有不合法社會小團體組織的出現,有市場就有需求,就有保護傘的存在,該地區有關領導貌似也應該做出深刻反省了。

陝西神木少女案件背後引發的反思

有些事情一直存在,只不過時下媒體的曝光率越來越普及越來越全面,我們發現的還只是社會不良現象的冰山一角,但我們還是應當堅信,我們的社會終究是美好的,和諧的。任重而道遠,發生如此讓人不可思議的悲劇,不應該單單隻想著嚴刑峻法的問題。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都是好的,只不過需要和諧的是我們的社會生長環境氛圍。桔生於南則為桔,桔生於北則為枳。未成年人還不具備抵禦和改變社會環境帶來的影響,我們應當保持和加大對他們的保護和引導作用。

相關推薦

推薦中...